积挺大,有足够的空间供他的连队施展。他和李思明在等,他们领着队伍带着507营绕圈,等着对方体力耗尽。等到猎人精疲力竭时,猎物将会反噬。
“你见过狼吗?”李思明点起一根烟,自己的早就抽完了,所以孙昌的那一包早就被他占有了。
“见过,不过那是动物园里。”孙昌答道,他不知道李思明为什么会提起狼。
“我见过狼,那是我来北大荒的第一年。你一定听说过吧?那是大荒原里的狼,真正的狼,嗜血、凶狠。”李思明说道。
“这我听说过。为什么提这个?”这件事,认识李思明的都知道,李思明现在身上还穿着一件狼皮做成的砍肩。
“狼凶狠并不可怕,只要你比他还要狠。但是如果是狼群那真得很可怕。”李思明想起那年的除夕之夜,那个可怕的夜晚,至今他身上还留着伤痕,“他们是支军队,纪律严明的军队。有的是侦察兵,有的是突击队,有的是机枪手,有的是狙击手,更可怕的是他们还有一只狼王,那是他们的总司令。可惜,那只狼王被我刺瞎了一只眼,于是他失去了狼王的地位,甚至他被狼群赶走了,成了一只孤独的狼。”
“你怎么知道那只狼是被赶走了?”
“有一年我春节回来,在七星桥遇到了它。”李思明见孙昌和身边的战士津津有味的听着,接着说,“瞎了一只眼,骨肉如柴,很显然它离群了,离开了狼群,它就没有办法能够获得更多的食物,不是病死就是饿死,或者是被猎人杀死。”
李思明接着说:“所以我们特种部队的战士就应该是一只狼,凶狠、嗜血,我们整支部队就是一个狼群。我们各司其职,团队配合,这是我们取胜的基石。我听说狼群在捕捉远比它们体型要大得多数量要多得多的鹿群时,有的狼负责盯梢,有的负责骚扰,追逐时会接力奔跑,直至捕杀对手。将来我们的连如果能正式成为特种部队,如果要取个名字或代号,我建议就叫‘狼牙’吧!”
“思明,你说得太好了!”孙昌激动地握着李思明的手。
“眼下对方很不冷静,漫无目的的寻找我们。我估计他们现在以为我们只知道逃跑,放松了应该的警惕。猎物也会反扑的!”
“是啊,对方体力现在应该下降的厉害,等他们疲倦的时候,我们给他们一些猛料。”孙昌说道,李思明点头同意。
傍晚,五连呈v字型小心翼翼的前进,前方的数名负责前导的士兵远远地放出去,后方士兵也小心的观察身后的动静。v字型的前方,有士兵握拳做了个停止前进的手势,五连士兵立刻迅速地就地掩藏起来。前方是507营的宿营地,他们燃起了明火,几天以来的追逐游戏,让他们以为自己真的是猎人,猎物只是用来被追赶的。
已经第五天了,刘志立还未看到五连一个人影,这让自信满满的他有点灰心,看看身边东倒西歪的士兵,都累坏了。这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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