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无疑,上面灵巧的长着三片小叶子,现在的叶子还没有完全的舒展开。但是为了进一步确认这个植物,李振兴还特地的感应了一下底下的情况。
映在脑海的景象是一个小小的胡萝卜的样子,但是,上面泛黄的皮和皱褶,周围的根须弥漫的长在‘胡萝卜’的周围。
真的是野参!
现在的李振兴很兴奋,上次的野参根本就是撞大运,自己把那颗野参拔出来的时候,根本没有什么欣喜,就觉得这是一颗普普通通的植物而已。可这次不一样,自己已经确认了这是一颗野参,这样心里就有了负担。
实际上说起来,这还是李振兴第一次挖到野参呢,也不由得他不紧张。这根本不关乎价值不价值的东西,价值再高,像赤泥和潭木,在李振兴的眼里也没有留下什么负担。但是野参不同,从小的教育就是野参是个好东西,可与而不可求。一直神话着野生的人参。
李振兴高兴了一阵子以后,狠狠的鄙视了一下自己:比野参更值钱的东西自己都挖过,还高兴个p,再说,这个野参根本年龄不大。
平复了一下心情以后,从戒指里倒腾出工具,开始挖掘起来。
挖参可是一个技术活,根须要好好的保存完整,不能像拔萝卜一样的去拔人参。任何一株野参都是大自然赐予的礼物,不能随意的破坏。李振兴就是怀着这样的心情挖参的。
其实对李振兴来说,挖参根本不用这么麻烦,随便一转移,这个野参就转移到自己的戒指里面,根本不用费什么心神。但是,为了满足一下李振兴的挖参的yù望,他还是不嫌麻烦的尝试了一番。
看着亲手挖出来的宝贝疙瘩,李振兴一阵欣喜。这可是自己动手挖出来的宝贝啊!
挖到以后,才高兴的回家去,李振兴不贪心,有一颗就够了,即使不够,也可以随时过来挖。鲜活硬要流失比较少,还是比干货好。
不知道别人是怎么样理解的,反正李振兴直觉上这样认为。
反正现在小云还没有生产,现在也不适合吃这玩意,还是把他储存在自己的戒指里面还的安全,在里面最起码水分不会丢失,拿出来的时候,和新鲜货一样。
回到家的时候,只有小云和小雨在,其他的人都在花生地里奋斗。
由于前几天,李振兴认错的态度比较好,得到了小雨的谅解,这才主动的打招呼,“振兴,这么早就回来了?不是说在刘晨家住上一两天吗?”。小雨不解的问道。
现在的小雨可以直接没有任何顾虑的说出刘晨的名字,要是在以前,肯定会脸红。刘晨是小雨第二个动心的男人,第一个是李振兴,当是李振兴的腿脚好了以后,让小雨好一阵惋惜,还不惜到李振兴家大闹了一次,但是结果是惨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