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先生做了若干修改,但我看不出有什么特别之处。”*说:“赫少将刚才念的五条,我党要认真研究。今天上午就休会吧。下午再与赫少将研究这个问题,好吗?”
下午的会议,主要是*发言。他说:“中国的事情很难办,这一点,在中国多年的美国朋友和已有一段时间的包少校就知道得很清楚。中国有丰富的人力和财力,我们所需要的是团结。中国大多数人民,包括我们**在内,首先希望国民政府的政策和组织迅速来一个转变。这是解决问题的起点。如果没有这一改变,也可能有某些协定,但这些协定是没有基础的。因此,必须改组现有的中央政府。但我必须告诉赫少将,对于建立联合政府,蒋介石总是想拖,拖到抗战后来解决这些事。如果这样下去,只有把危机延长或扩大,国民政府恐怕到时已有崩溃的危险了。”
“关于国民党统治区内的危机,是由国民党的错误政策和**的机构所决定的。而对于中国**的存在,关于改组军队的问题,中国人民的公意是:哪个军队**,就应该改掉哪个军队,而不是英勇善战的八路军和新四军。不过,我要声明一点,我们愿意与蒋介石先生取得妥协。条件是不破坏解放区的抗战力量及不妨碍民主。如果这个条件不存在,即使这个问题解决得快一些,或者慢一些也可以。但要破坏和妨碍民主,那就不行了。”
*对赫尔利所提出的五条意见,提出了他的主张。只听*说:“赫少将带到延安的五条意见,有些是按照蒋介石自己的观点硬塞进去的,我看有必要把它公正过来。先谈第一条,中国政府应由中国国民党、中国**和中国其它党派组成的联合政府。因而,在‘中国政府’后面加上‘中国国民党’。变为‘中国政府由中国国民党和中国**共同工作。’本条的其它内容不变。经过这一修改,表明了国共两党同志间的平等地位而没有隶属关系。第二条,关于军队的问题,必须是改编后的政府来领导军队,而改组的政府又必须由中国各抗日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组成。当然,军事委员会也应当改组为抗日军队代表所组成的联合军事委员会。第三条,拥护孙中山,在中国建有民有、民享、民治的主张,不仅中国**要拥护,组成起来的联合政府内的一切政党也包括国民党都应该拥护。因此,将有限制**拥护孙中山主义的词句划掉。同时,作为中央之政府,此条应将思想、出版、集社等自由写进去。第四条,有较大的片面性,对军队的管理,由政府统一进行,不应该只提**的部队。应是所有抗日军队在联合政府的领导下,就是军事委员会也应在联合政府的领导下组成,最后一条,联合政府是中国国民党和中国**及其一切无党派人士组成的政府。因此,联合政府不仅承认中国**,也要承认中国国民党和其它政党的合法地位。赫少将,这是我党对协议的意见,希望少将予以采纳。”赫尔利听了*对《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再与自己从重庆带来的条文一比较,觉得*说的很公正,既合情也合理,分寸适当,极易对方接受。他感到很满意。会议就这样结束了。
十二月九日的第二次会谈,周恩来以*的名义,提出了修改的协定草案,赫尔利看后,说:“修正后的草案我认为是很公正的,我将尽最大的努力,促使蒋介石接受这一方案。”然后,毛、周同赫尔利就具体联合步骤进行协商,*说:“赫少将到重庆后,可以把我们同意的要点征求蒋介石先生的意见,如果他同意,就非常好了。”赫尔利说:“如果毛先生愿意见蒋先生,我们将以美国之国格保证毛先生及随行人员的安全。”*说:“我很久以前
为优化阅读体验,本站内容均采用分页显示,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4页 /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