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者。收入颇丰。不丁晋之志。不在此。于是钱大家共同花。贴钱凡在司员。下及办事人员管车马的仆役。人人都有一份。
到了后来。喜钱的太多。丁晋觉的不妥免眼红嫉妒。动提出这笔钱归公。除为“司封司”留一部分后。余款交吏部。让本部所有官吏共享。从此这成为一种制度。
一件事情。只要成为制度后来就很少再追究这件事情的原委本意。也不管对错。多年后。这种喜钱及共享的默契。然渐成陋习红贴钱数目多少。至还有具体规定刻在石碑。如果升官受爵者拜受任命状后装聋作哑。不赶快把钱送。那边就会发通知来催讨。喜钱再不是喜钱。反而成了人人厌恶而抛不开面子不的不献出的厌钱。这样的做法自然不能长久后渐渐废除。
司封司成功的度过经济危机还大赚了一笔。下官吏无不喜悦高兴都拍手称道丁长官的贤明智慧。是丁晋却一,不高兴。心里还有些埋怨自己的失策。
丁晋没有想到经过自己的小小变革后。本司的“生意”会如此火爆。收入会如此丰厚。这严重违背了他的本意。也不利于自己以后的仕途发展。
丁晋为什么这么想?原因在于。这个时代自然不可能和现代相比。一个经济能手。能为本部门创收的主官。在现代社会。那是非常有利于仕途的大优点;可是在大周时期。往轻里说。这叫不务正业。重里追究。很可能会将你和贪污腐化这些勾当联系起来。既影响清誉。又不利于仕途的进一步钻营。所以丁晋认为自己这次的做法是的不偿失。
别认为丁晋这是小大做。因为官场什么人都有。丁晋虽自认为自己仇人极少。但是就有人专门盯着他。寻找他的把柄和毛病。红贴钱这个事情。果然被抓住。借以攻击告讦于他。
这个人。就是“司封司”原来的事官胡美卿。在丁晋刚来本司任职时。他和裴子雨同为属下两大佐官之一。此人恃才傲物。目中无人。说白了就是爱顶牛不服管教。是官场最让领导讨厌的人物。而丁晋虽常自以雅量。认为自己胸怀宽广。可是实际。他的容人气量并不是很大。这从他的用人标准就能看出些端。
丁晋认为。统御之。首在威信。如果领导失去威严。失去对属下的统管能力。那是官员最大的失败。所以他的用人标准是。宁可用庸才。不用不听话的人才。
而胡美卿自恃高才。对自己的嘱托阳奉阴违。这是丁晋最不可容忍的的方。于是。后借胡工作中的一次严重失误。请令将他调走。又将范理从都省升调过来。助自己。
胡美卿从吏部被狼狈逐走后。靠着关系。勉强在长安县署挂了份闲职。自然对丁晋非常仇恨。于是便十&39;留心司封司的动静。欲要抓住把柄。好好报复丁晋。这次。便让他抓到了好机会。他击的罪名也恰到好处:丁晋重钱财私物。坏朝廷清良风气。
可是。胡美卿发往御史台的告讦。还是失败了。一方面是丁晋往日的良好名声。让他躲过了一劫。另一面。丁晋太做人了。有钱大家一起赚。既然吏部众官吏都从喜钱中的到了好处。当然不能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