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襄州刺史丁晋接到的任务是推行丁田法和新苗法,并收集其中出现的问题和症结。
新法的核心是惠农法,惠农法的核心是丁田法和新苗法,而在襄州试行的主要就是这两个核心。
丁田法,主要分为两部分内容,用简单的话解释就是,第一部分是分田。每一丁都可以在规定的年龄,分得国家统一分配的土地;第二部分是打击兼并,主要是在全国范围内调查土地兼并情况,并以规定的标准重新丈量土地,目的是让大地主大权贵们如实交税。
至于新苗法,按现在的俗语就是“粮贷”。在农业经济不发达的时代,农民每每到春夏交接之际,会青黄不接,春荒难渡。这不仅对农户家庭是一种伤害,而且也不利于农业生产的进行,直接影响国家的农业税收。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新苗法提出一个大胆的创新:在春夏之节,官府可以将国家储备仓中的存粮拿出来,暂时贷给缺粮的农民,以帮助他们度过春荒。到秋粮上市时,农户再还新粮给官仓,同时多付一点粮食利息。
这是一举数得的好事,一是帮助农民挺过饿荒时节,二是促进农业生产的可持续进行,此外还有一个好处就是使得官仓的新旧粮更替,不仅没有产生损耗,反而赚了一笔利息。
窦刚挑中丁晋推广这两个重要新法,自然是极其看重他的能力。不过他还有点不放心,怕出漏子,毕竟新法暂时还处于筹备阶段,一些问题很可能隐藏着没有暴露出来,要是出了严重问题,不仅他面子上不好看,对于新法以后的实施。也就添加了无谓的阻力。
鉴于此,窦刚派了一位同样经验和能力都非常强的干员来协助丁晋推行新法。这个人叫沈启堂,当时任职“工部员外郎”。因为新法还没有到正式公开的合适时间,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他来襄州,窦刚还给他找了一个很好的理由—督办修缮襄州久经战乱而失修的水利及城防设施。
这个借口可谓非常对口,沈启堂本就是工部水部司官员,而襄州也确实久经战乱,一些基础设施损毁严重,刺史丁晋数次请旨希望朝廷能拨款修缮,这下好了,维修经费乃至维修人员都来了。
沈启堂此人博学多才,他不仅是个土木工程专家,而且还熟悉农业生产。正是在他的建议及协助下,卢承庆才制定出新苗法这种贴合民意的惠民政策。如果没有对农业情况的异常了解,那是根本不可能的。
不过这个人同时也很狂傲,主宰欲极重,不是一个甘心居于人下的角色。他这次前来襄州,虽然是为了配合丁晋推行新法,但沈启堂认为,没有人比自己更熟悉新法的内涵,自己大可以反客为主,变配合为指导。甚至是亲自主持,以将新法在襄州推行好。
这也是为了有利于新法的顺利施行。
因此沈启堂来到襄阳后,几次推脱了丁晋的酬酢宴会,也拒绝他任何私下的拜访,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丝毫不近人情。可是他又丝毫不谈新法之事,
为优化阅读体验,本站内容均采用分页显示,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