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雅倩还记恨着上次将她丢水里的事情,自然说话不会有什么好话。
林菀菀正准备进高二一班过去问问到底是怎么回事的时候,就见沈红英从那边跑过来,手里抓着什么东西。
来到林菀菀跟前后,把手里的东西塞到林菀菀的手里。
也不知道是气的还是因为跑的,一张脸通红。
“菀菀,你快看,这些杂志上胡说!”
林菀菀低头看了手中的杂志,娱乐版头条,整个封面都是一张照片。
醒目的加大加粗的字体:华鑫千金林菀菀夜会男艺人陆越。
林菀菀皱眉看着,照片上陆越拉着一个女孩,一脸急切的往他的公寓里去。
犹豫角度的问题,只拍摄到陆越一个人的脸。因此此时陆越正拉着女孩的手,扭头跟她说着什么,而女孩则是一个侧影,没有拍到正脸。
不过,因为这醒目的标题,所有人也都先入为主认为这就是林菀菀了。
而,事实上也的确是林菀菀。
这是狐珘手上那晚陆越带她来的时候被人拍了,随后她翻开杂志,只见之后的照片更多,都是林菀菀去陆越家里看狐珘时候的照片。
林菀菀上辈子遗留的职业习惯,出门帽子墨镜口罩或是围巾。
所以,这些照片尽管照了正面,也只是她低着头带着帽子墨镜的样子。
不过相熟的人若是仔细看的话,还是能认出她的。
林菀菀拿着杂志的手紧紧的握了起来,竟然被跟拍了!
没有人比她更清楚,舆论的力量足以毁了一个人。
前世不管多红的人,被丑闻缠身后,想摆脱却是不能,生生的从咖位上掉下来,再难上去。
她翻了翻杂志的前面,见上面的报社名是“娱乐一周见”,不由得皱了皱眉。
不记得B城什么时候出来这样一家报社,而且别的报社就算拍到了,报道之前也是要先知会当事人一声,当事人要是愿意以高额的酬劳把照片买回去,报社就此赚上一笔,比卖杂志赚得多了。
而这个娱乐一周见直接这样的把这些爆了出来,很明显不图钱,而是奔着她来的。
林菀菀翻了翻后面的那些文章,写的极具有攻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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