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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小朱听到温体仁想让他审判一个刑事案件的时候,心中很是腻歪。‘娘的,我又不是神仙!我他妈是皇上!整天还判案子了不成?’
但小朱也知道,正是因为温体仁他们感觉到皇上最近的精神状态很差,所以一直在找能让自己振奋的事务,来帮助皇上恢复正常。既然人家好心一片,小朱只好强迫自己仔细听温体仁絮叨。
其实客观的说,老温汇报的事情,很简单,但非常有趣。加上老温口才好,言简意赅的就将事情的大概眉目给描述出来。
一名小偷,大半夜的去一家大户偷东西,结果被大户发觉,大户多牛啊?在这个时代,能在官方文件中,被明文称作大户的,基本跟豪强也没什么区别了。
于是,这个很牛的,比起军阀也没啥区别的大户,顺手就把小偷给打死了。
这案子其实很简单,杀人偿命,乃汉高祖约定的三章之一。古来任何时代都是如此办理。但别忘了,三章之中,还有一个偷盗相抵的约定呢,小偷犯错在先,大户犯错在后,所以,这个案子的标准判法,应该是大户赔钱,再接受起码‘流刑’的处罚。
但大户那里肯束手就擒?延请当地官员行使‘铜钱石子’的方法,偏偏这个大户的名声太臭,投票结果,竟然是1:40,判定大户一命偿一命。
大户当然不服了,而且‘铜钱石子法’的结果,也是头一次出现了‘借法杀人’的结果,于是,大户家人就往上级政府反应。呵呵,这个时代的上述行为,其最高表现形式,就是告御状。
温体仁他们哪敢不做调查就让告御状的人惊了圣驾?于是就有了早朝的一景。
小朱第一个反应:难为温体仁他们了,看来自己是该振奋疲惫的精神,拍拍身上的灰尘,向着更远大的目标前进了。虽说究竟什么目标还没眉目,但总不能就这么抑郁症下去,否则对不起温体仁和内宫家人的这番苦心啊!
小朱的第二个反应:大户理应该杀,杀了之后抄家,钱财归内帑,房子、田地归地方。家里的女人如果有漂亮的,收进宫里,最近这些天咱不是抑郁了嘛,已经有一个多月没尝荤腥了,正好找个犯妇来解决,这事儿咱还有很冠冕的借口不是?
小朱的第三个反应:大户不应该杀,不是因为其地主阶级的身份,而是这里面有个私有物权的问题。况且,‘票决制度’是小朱一手创立的,小朱不能因为这件事,而在‘中华票决制度’的发展史上涂抹污点。
有了这三个反应,小朱立刻来了点精神,三天后的下午,就把内阁纠集在文华殿的暖阁中,刑部的堂官熊明遇,大理寺卿毕自肃也过来陪着,因为他要说的事情很重要,也跟刑法有关:
“皇帝又称天子,但不过是代天掌管苍生而已。无论官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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