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力充沛,灵活的胖子,他很喜欢运动,愿意成为一个运动员。
千万不要小看狗仔队。这些人把明星当场猎物,窥探、偷拍他们的各种照片,是他们在美国报纸媒体正在没落、正经记者成为最差职业的时候,能让娱乐杂志创造利润。
狗仔队成员们往往年轻、爷们、争强好胜。他们长期漂泊在外,紧随热点,飙车追新闻、非法入侵、打点小道消息还有私下联盟,这些都是他们的工作,有时简直就是侦探。
这职业也很危险。在中国“狗仔”最惨不过被打,而允许有枪的美国,“狗仔”可说是将脑袋挂在裤腰带上讨生活。曾有“狗仔”为让梅尔吉布森拄着拐杖的形象见报,遭遇前摩萨德特工。有人为拍摄《花花公子》宠儿帕梅拉衣不蔽体的性感模样,几乎葬身海底。而第一个得到麦当娜和她新生女儿照片的“狗仔”,险些遭到起诉……
林如意在新闻界表现出色。他跟踪过不穿内裤的布兰妮,采访过喝多了的尼古拉斯.凯奇,而最得意的成就是,他拍到过穿正常衣服的ladygaga,一度被奉为娱乐圈的神迹。后来人们才知道ladygaga经常穿正常衣服出门,只是这样别人就认不出她了。
问题是接下来他该用这新身体做什么呢?
林如意脑海中只想到了一个词汇,那就是“篮球”!他喜欢篮球,从小看nba,是湖人队的球迷,从奥尼尔加盟湖人开始一直看到2012年。他虽然不擅长打篮球,只会跳投和三步上篮,但对这项运动非常了解。他清楚篮球规则,了解各个位置球员的特点,还懂得篮球战术。从2007年到2012年nba有什么重大转会,哪些球员会爆发他都记得大概。他觉得如果自己经营球队,肯定能凑出一支很强的队伍来。
就改打篮球吧,我现在改练篮球肯定还来得及!林如意很快下定了决心。中国有大量球迷,只要能进入nba,哪怕只是个角色球员,就比打橄榄球风光得多,何乐而不为呢?
对于接触篮球晚他并不担心。“大虫”罗德曼高中毕业时还没他两个妹妹高,大学才开始接触篮球照样成为了篮板王。穆托姆博20岁之前还在非洲打猎呢,一样成为了全明星,最佳防守球员。还有纳什,他以前是踢足球的,19岁才改打篮球,后来都成为了mvp。
篮球的基本功是运球,投篮和防守,跑动什么的和其他运动是相通的。所以只要喜欢打球,接触晚点也没关系,只要努力训练,再动动脑子,就有可能能成为高手。但不能什么都练,要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决定主练防守还是进攻。像穆托姆博和罗德曼就是身体条件出色,靠防守起家的。而纳什身体条件差,主要练的就是突破传球和精准的投篮。
叶锋打橄榄球能入选最佳阵容,可见身体素质非常好,有可能成为好的防守球员。他越想越兴奋,准备以新身份好好活一回。
兴奋了没几分钟,一聊起了经济问题,他就高兴不起来了。
虽然在u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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