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经纪人都快把邀请函铺满我的桌子了。”
顿了顿,诺兰摊摊手继续道:“何况我也看了他的电影,还不错。”
“OK,所以你打算如何处理?”
“暂时没有很多想法。”
他思考了下,道:“这个林最近很火热,也是这种类型片的好演员,但具体来讲我并没有接触过不好判断。”
诺兰对这个人选并没有特别多的想法,因为贝尔刚辞演,就有人在他周围不断重复着:选林浩!选林浩!选林浩!
这种情况下,难免会受影响。
艾玛也想了想,便觉得见见也无妨。其实她本来就不是不喜欢林这个演员,是不太舒服于对方强行把他推过来。
只不过退一步讲的话:
这个林,是个适合的选择。
见见就见见吧。
也许会是个惊喜呢。
毕竟艾玛之前也是看过这一位的表演的,他的《活埋》里表现出的层次性——每回想起一点记忆,林浩的表演就出现一些不一样。这是非常细腻的,
当时她还夸奖过呢。
...
视线回到林浩这边,4月份,他参加完奥运倒计时100天晚会,就飞到了米国进行拍摄。
只不过这次,出现了一个危机。
纽约,这里的餐厅靠海,夕阳西下之时,波光粼粼的海面上泛起明黄色的亮斑,有一种风景如画的感觉。
布莱恩·罗德站在露台上,手里拿着手机,听着海浪来回拍打沙滩,吹着海风,心情却不能像周边的环境一般那么放松,甚至相当沉重。
然后他就看见一辆黑色的兰博基尼顺着街道过来,林浩推门下车。他显然是刚下戏,没有特别收拾,穿着简单地衬衫七分裤,发型还是电影里的造型。
林浩很快就上楼,推门进来,对着布莱恩笑道:“来这么早啊。”
“早总比晚到好,小子。”
布莱恩拍了拍他的肩膀,道:“你们中国人不是很喜欢,请客的人早到么?”
“这倒也是。”
林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