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sp;但是它很少去做那些偷窃之事。
因为大灰觉得,妖怪虽然仇视人类,但是不至于在人类面前做出这样子下作的事情,岂不是白白被人类嘲笑讥讽吗?
然而,并没有多少人类会在意它的特立独行。
除却了一个人。
段逸尘。
它打心眼里便亲近这个人类,而这个人类的大男孩也是打心眼里喜欢它们这些流浪猫狗,就好像是亲人一样对待它们。
妖怪比人类更加清楚情绪从何而来,从何而去。
从见到段逸尘的那一天起,大灰便觉得自己在都市守候了这么久,终于有了一点意义存在。
原来,它的诞生是为了这个少年而来的。
直到……段逸尘被一伙人类抓走。
直到……
它身负重伤。
拼死一搏是不可能的,对于生命的计较,妖怪也远远超过人类。
更加准确的形容,应该是妖怪更加不会受到情绪的干扰,做出冷静的判断。
尤其是流浪妖怪。
段逸尘已经被抓走,它再拼命下去,已经是无所用途了,还不如先苟住性命,之后再想其它的办法。
于是大灰拖着重伤的身躯逃离了那处桥洞,寻觅角落,舔舐伤口。
然而,天不作美。
便在昨夜,有家伙嗅到了它受伤的气味——更重要的是因为它已经即将修出人身的气味,寻觅了过来。
“我要吃了你。”那家伙开门见山边说,露出了锋利的牙齿。
大灰看得很清楚,这家伙不知道多久没吃东西了,牙齿惨白惨白的,连皮毛都失去了光泽。
这家伙要吃了它,不是在说笑。
悚然之下,大灰开始了自己的逃命之旅。
要不是东江市是它的地盘,它了若指掌,而对方不敢在各个摄像头下肆意出现的话,大灰早就死在对方血口之中了。
的确,摄像头反而成为了流浪妖怪最好的帮手。
狗儿是经常出现在摄像头中的对象,但是一只豹子,还是一只花斑豹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