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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间,五年过去,她已经不用骑着电瓶车顶着寒风上班了。
可她还穿着大衣,只因为那个男人。
可惜,她留在了二人相遇的城市,那个男人却永远回不来了。
汪星蕊听得眼睛都红了,这是一个可以用简陋来形容的舞台。
除了打光,没有任何舞台效果,没有伴舞。有的只是一个歌者,一把吉他。
然而音乐的力量却比任何舞台设计都要强大。
周弋阳是诧异的。
他把这首歌给罗晨是纠结过的。
这首歌对他而言,有着很特殊的意义。
他曾经在成都呆过一段时间,认识过几个人,有过几段故事。
当他第一次听到这首歌的时候,那些本该尘封的往事便自然而然地重现眼前。
他是担心罗晨唱不好这首歌的。
这种民谣歌曲,难的从不是技巧,而是情感。
所幸,罗晨完成得很好。
[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
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停留
你会挽着我的衣袖
我会把手揣进裤兜
走到玉林路的尽头
坐在小酒馆的门口]
酒吧的老板瞪大了眼睛,心想这钱花的也太值了吧!
一个三十多岁的大男人在这一刻终于是红了眼睛。他这个年纪已经不容许他在公共场合嚎啕大哭了。
可他还是想到了那个人。
他们之间的爱似乎只存在了一晚上。
从酒吧里相望一眼,再到爱火燃烧。他甚至没有问她的名字。
因为他清楚,她只是个过客,她不会留在成都。
很多人的爱情都像这首歌一样,明明很相爱,却因为客观的原因,不得不分离。
很多人的记忆里,总是有那么一座特殊的城市。它或许不是故土,却在你睡不着的那个夜晚,出现在你的回忆里。
爱上一座城市,或许不是它有多么美好,只是它有一个你喜欢的人。
三百位听众们听着罗晨唱这首《成都》,更像是在唱他们心里的那座充满了回忆和遗憾的城市。
是大学毕业后,各奔东西的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