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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大概是一九七五年左右,正是特殊时期。
而原主的家庭,因为父母都在银行里工作,在这个特殊的时候就被当做是资本家,进行劳改,原主高中毕业,也受到了影响,被送到了这个偏远的乡下,做知青。
原主很是自私,因为被送到乡下劳动,他心里对他的父母都是无比的埋怨,在加上之前都是娇生惯养,对于这些农活根本做不好,甚至连锄地都是没动两下,都气喘吁吁的了。
再加上,这个时候都是靠公分开分粮食的,原主那点儿公分根本不够他自己的生活,饿肚子这都是常事。
这就算了,原主还是一个特别懒得人,不愿意多动一下,喜欢占小便宜,再加上原主本身长得就是白白净净的,村子里不少的女人都是对他有意思。
而原主也是个厉害的,一个小动作,一个眼神,都让那些女人以为原主心仪的是她们自己,总是想方设法的从家里那东西来犒劳原主。
而原主收获的最大的一个爱慕对象,就是刚刚那些人嘴里说的队长家的大女儿,闫娟娟。
闫娟娟在村子里也是‘女神’一样的存在,因为父亲是村子里的队长,家里还有三个哥哥,她是家里最小的一个女儿,可以说是备受宠爱。
她的两个哥哥在这个年代也是厉害的,她的大哥在家里种地,不过每年种的粮食都是村子里数一数二的,别人都是羡慕的不行。
闫娟娟的二哥和三个分别在县里的纺纱厂和饼干厂上班,拿的工资可是不少。
而闫娟娟本人,也并没有因为家里宠爱,而懒惰。
每年她的公分可以说和原主差不了多少了。
在村子里不少的男人都想娶回家呢,可是就这么一个小公主的存在,就偏偏瞧上了原主。
原主来这里也一个多月了,可谓是把村子里各家的情况都了解了一遍,特别是看到有些女知青为了能够生活的好一点儿,和当地的村民结了婚,原主也就动了心。
要是其他男人可能会因为这个想法而惭愧,可是原主不是一般人啊,有了这个想法,原主就开始有了行动,挑选一番之后,闫娟娟就进了原主的眼。
特别是原主在和闫娟娟暧昧期间,闫娟娟对原主也是掏心掏肺,是不是给原主加个餐,平时闫娟娟自己的活儿做完过后,就会偷偷摸摸的来帮原主。
因为这个时候风气还是很严谨的,大家也都是不敢有什么动静,一个不小心,那可就是流氓罪,所以,原主把闫娟娟哄得,根本没人知道。
这不,原主因为吃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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