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回家盖两层小洋房,想回去住时就回去住一段时间。
拿定了主意,两公婆就开始在城里挑选楼盘。
他们别无所求,就是要求位置好,价格便宜。这思想跟陈永斌的如出一辙。
他们甚至比陈永斌更放得开:哪怕是办不了证的“小产权房”,都无所谓了。因为在他俩看来,此次置业,属于“自住”性质,这辈子都不打算转手的,有证没证,区别很大吗?
结果还真让他俩夫妻在县城里,找到了一处这样的“小产权房”。
其实并不难觅。
“小产权房”的销售往往有一个固定模式:省会城市里兴建的“小产权房”,专门雇一大批人到下边的各市区去发传单,还包专车“接送”市区有意向买房者,上到省会的小产权楼盘,实地看房;
而市区及县里的“小产权房”,则会“专攻”底下的乡镇的购房者,把他们视为潜在客户……
像女儿和女婿这种乡下出来做生意者,很容易就被市里或县里的“小产权房”吸引了过去的。
买了一套顶层的套间,因为便宜。
接近两百平的大房子,才卖20万。相当于才一千块一个平方。
只需要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没有“网签备案”,没有契税,没有过户及办证的手续费用。
成交价是20万,女儿和女婿就是实付20万就可以了。不需额外支出其它费用。
当然,这辈子也别指望能办下“房产证”了。也不要指望,能用这房子去银行抵压贷款。并且20万的购房房,不能“按揭分期”,必须一口气就缴清。
女儿女婿购买房子,现在当然是为了“自住”,但能保留“变卖套现”的选项,岂不更妙?
因此,需要问一句:以后这套房子到底还能不能转手?
从理论来说,办不了过户手续的“二手房”,一般很难转手。
但从实际操.作的层面,购买了“小产权房”,最终又把它转手的事情,也屡见不鲜。
楼盘的开发商仍在的话,可以交一笔钱(不会太多),就能在开发商那儿办理“业主直接更名”的手续。也就是在跟开发商签定的买卖合同中,把之前买房人的名字,改换成你的。
当然,前一位“业主”也不是白白出钱替你“定”下那经济实惠的好房子的。
你必须付清之前对方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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