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街道时,属于“大容村”的集体土地。
梅庭秋就是那“大容村”的出纳。
当时村里的集体土地便宜极了,拿200块钱出来,就可以买到100平方。
梅庭秋就“倾其所有”,拿出1600块钱,购买了800平方的土地。
他甚至还向亲戚们宣传,鼓动大伙都来买地吧。便宜着呢。
但亲戚中属于农村户口的,拿不出钱购买;亲戚中的城里人,有闲钱买地,却嫌这是“集体土地”,没办法过户到自己的名下。购买的兴趣缺缺。
只有梅庭秋买得最积极。
用他的原话,他当时借不到钱,本身积蓄又只有1600块而已。如果能借到钱,他最少买它10亩地。
10亩地,就是6666平方。按照200元购买100平方,他需要支付1万3千3百多块钱。
万元户在当年都是“凤毛鳞角”般的存在,梅庭秋想借到一万几千块钱,无异于“痴人说梦”。
最终能够拿到800平方,已经是天大福气。之后,梅庭秋花了大价钱,在那1亩多的地儿上,盖了一层火砖房。
结果十多年后,“久集镇”规划一条主街道,征了许多地儿。
梅庭秋那800平地儿,被征了一半过,400多平。
但他剩下那接近400平的房屋,就变成了沿街的“一线铺面”。
另外,得到了一笔不扉的赔偿款。
第三个好处,则是把他剩下的近400平集体土地,缴纳了各种费用之后,性质变为了国有用地。如果真要买卖的话,这地儿就更值钱了。
不过梅庭秋从未想过要卖地。
得到这近400平,梅庭秋这样安排:他有二子二女嘛。那就大儿子分了110平,二儿子分了130平,两个女儿各分60平。
别说二儿子分到的地,比他哥还多。其实作为梅家的大儿子,有优先选择的权利。之所以“梅家大儿”挑选了那块比弟弟略少的110平土地,主要因为,这块地是“三面光”。
除了前后可以“采光”,侧面还有一条小路通进去的。所以三面都可以采光。
这种地块,除了“采光”方面的优势,还可以在侧面开出入的“房门”。如此一来,就不必像只能前后采光的纵深地块,必须占用更多的空间面积作“通道”,设楼梯间,设“天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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