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章 试验 下

小米粥。

“这可是个人物啊。。。但是这样的人物得怎么用呢。。。”

这个倒是想的有点儿远。细说起来,刚才徐宝出手之时并不知道这小太监就是刘瑾,救他一来是因为欣赏他的眼神,觉得这或许是个可造之才,二来则是为了验证一件事。

徐宝想知道,杀这样的一个人物是否会受到因果规则的束缚。

在杨烈和金宝的不甚详实的描述中,他们都提到了杀人的影响和寿命折损之间的关系,但这具体是个怎样的比例,或者又是怎样的一种感受却没有提到。

金宝不是先天暂不去说,杨烈也没说,可能他从没有试过,毕竟他的身份好像也没有太多亲自出手夺人性命的机会。

但是徐宝不同,可以想象的在接下来很长的一段时间,甚至直到徐宝离世之前,他的手上会被无数人的鲜血侵染。

金宝虽然提出了一个规避的办法,不过这种事总还是要自己亲手试上一试才好。

宫里的管事太监,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类比起来放到外边儿大概就是个县衙里县丞或者典史的职位。

刘瑾动的手,但徐宝却是真正的主谋,是他用身份压住了姓佘的太监,同时又用武功制住了他周身大穴让他不能反抗。

换句话说,刘瑾只是一把刀,徐宝才是握刀的人。

人命换寿命,总也是有迹可循的,就像杨烈口中所说的那些先行者,死也是病死的,只是他们无力反抗而已。

结果很理想,徐宝细细体察自己周身上下所有的变化,没有发现一丝异常。这便说明佘太监的死对自己并没有造成任何损失,冥冥之中不可描述的规则也认可了自己的行为。

为什么呢?

根据徐宝的推测,这是因为自己的所为并没有借用“先天”这个条件。再具体说,那个规则只是为了限制先天境界的人对于“先天”这份超脱世俗的力量的使用,而只要是非先天也能做到的事那便不受规则的限制。

就比如刚刚,哪怕徐宝不是先天境界,只凭着他以前的身手还有东厂提督太监的身份,想杀一个慈宁宫不起眼的一个小管事也不费吹灰之力。

所以总结起来就是金宝所说的“用规矩来躲避规则”。

那么现在问题又来了。

达摩祖师和三丰真人,他们位的辉煌战绩就绝对没有任何取巧和辩解的余地了,都是先到了先天境界然后再用随之而来的力量完成了之前绝不可能完成的事。他们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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