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到里昂旁边,后者赶紧将电脑的使用权交给洛泉。
半个时后,洛泉将制作后的两首歌拖进了同一个文件夹,站起来拍了拍手:“搞定!”
里昂一脸懵逼,刚刚他只看到洛泉在电脑屏幕上一阵点击,速度快得像在点消消乐一样。
“我还是头一次见到有人能这么做后期!”里昂对自己这个便宜大姐算是服了。
将文件夹发到自己的经纪人邮箱,里昂松了一口气,“总算把任务完成了,莱斯特这家伙每都在催我,耳朵都快起茧子了。”
“话能借你的设备用一下吗?”洛泉看里昂这边完事儿了,赶紧道。
“当然。”里昂不假思索地道,“你也要录歌?”
“之前答应了歌迷,年底之前要给他们录一张华语专辑,这不今年就快完了吗,再不录就来不及了。”洛泉着打开电脑软件,开始制作第一首歌的伴奏。
里昂好奇:“一张专辑少也要十首歌,你现在写了几首?”
“一首。”
“………………”里昂半不出一句话来。
“能来得及吗?”
“不出意外的话,应该够了,我写歌挺快的。”
“那倒也是。”里昂感叹着点零头,见洛泉眼睛认真地盯着电脑,里昂也不好多打扰他,就悄悄地离开了工作室。
与此同时,里昂的经纪人在收到他发过来的歌以后先是听了一遍,然后立刻兴奋地汇报给了更高一级的管理层,就是之前和洛泉相谈甚欢的那个法国负责人。
“普林卡,我觉得这两首歌有大火的潜质!”里昂的经纪人在将歌发给他后,还附了这样一句话。
五分钟后,邮箱那边回了句:“让里昂准备参与宣发活动!”
毫无疑问,普林卡是认同了里昂经纪饶观点。
当下午,环球唱片公司就放出了里昂新专辑的宣传广告。
专辑封面是里昂之前拍过的一张写真,照片上他散步在一条波光粼粼的河边,看上去就像是纽约的哈德逊河。
风景好看,人更好看,专辑的名字叫做young
同步放出的还有这张专辑主打歌的前段,虽然只有不到一分钟时间而且只有伴奏,但却短时间内引起了各大媒体与论坛的关注。
主打歌的伴奏乐器是音色非常空灵的乡村吉他,整体的节奏明亮欢快,旋律抓耳,属于听一遍就能让人喜欢上的好歌。
里昂的粉丝此时简直就是普同庆:
“感谢上帝和里昂的姐姐,他的歌终于能像他的人一样让我着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