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是摆平不了的。
精锐部队,所需要的横刀、弓弩、铠甲,更不是一个小数字。
组建一个军队容易,但养一只军队就难了,而战争期间,其耗费就更重。
二百三十万贯的钱,其中约莫一百万贯,都交给了军械司,每年产出大量的铠甲、刀剑等,数以百万计,还要为战争进行预备储存。
粮食反而是简单的了,大量豆油应用,以及肉食的普及,导致粮食的消耗逐步降低,比如大米,肉和油总归是轻便运输的。
这也是李嘉一直要求的。
开支的第二大,则是对于官吏的俸禄。
与军队发钱不同,所有的官吏,以及勋贵们,一律发放粮食。
没办法,国家赋税就是以粮和钱为主,而且粮占据大部分,至于一直广泛的布帛,只是作为赏赐来用。
由于编制的缘故,地方州县的官吏数目是可查的,所以可以直接从夏税中提前扣留一部分下来,作为他们的薪俸发放。
朝廷中枢的官吏,则按月来发放,每个月由司农寺主持。
大唐的官吏数目每年都在增加,比如之前设立的巡检司,通判等都是独立于州府,需要建立自己的衙门。
这般一来,截止到神武四年,中枢文武百官,包括那些闲散官吏,总数超过一千一百多人,地方官吏则九千人,总数约一万一千人。
而要知道,在神武二年,也不过五千人左右,如今仅过两年灭亡两国,官吏就翻倍了。
即使如此,广大分布在十一府,每个县的编制人员,也不过是三十人,虽然比前唐时十几人强,但实际上来说,掌控整个县城都有些勉强。
经过之前的俸禄改革,废黜了职田公廨钱等一系列杂七八拉的福利,一律归置为俸禄,减少了其上下其手的空间。
官禄分为五等。
一品为一等,年入二千五百石;二品三品以二等,年俸为二千石;四品、五品以为三等,年千石;六品、七品为四等,年俸五百石;八品、九品为五等,年俸百石。
基本上官级与俸禄是相符的,如七品的县令,年入五百石,可以保证衣食无忧,品则属于广数,大部分的胥吏就在九品,百石虽然看起来很少,但根据其人数,不能再多了。
这样计算,朝廷光是百官俸禄上的支出,就有八百多万石,折合铜钱,就是三百万贯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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