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府,长沙西北七十余里处,有一故尉城,乃是三国时期,孙权以程普为长沙县西部都尉,以防关羽,因立此城。
为了训练骑兵,获得自己的骑兵部队,李嘉让刘光义,曹彬二人,担任骑兵教习,从而得到一只真正的队伍。
这时,原本一片绿油油的草地,此时却满是灰尘,一群群骑兵依建制秩序从大阵中出动,四下里大片马群,约莫三四千骑,在草地上缓慢地移动,仿佛泛滥的洪水一般从旷野上涌动。
而旷野的对面,则是万人规模的步兵方阵,前排皆是刀盾手,树起长约五尺的大盾牌,好似一堵坚不可摧的城墙一般,对于骑兵毫无畏惧。
曹彬与刘光义二人,登高而望,单筒望远镜下,一切都一目了然,刘光义不由得笑道:“虽然步兵列阵较快,但不过是虚张声势罢了,某从这千里镜中,兵卒们已经慌乱了,步兵,终究是步兵,能对付骑兵的,只能是骑兵。”
“话虽如此,但御营将士们,倒是强悍许多,反应也快,只要撑起不乱,骑兵自然耐不住刺猬,咱们仔细看看吧!”
曹彬认真道。
“你说的也对,这御营兵卒着甲极高,约莫九成了吧,的确是个乌龟壳子,对骑兵的冲击,倒是小些。”刘光义皱着眉头说道。
而,就在骑兵靠近御营的位置时,只见前方的上空箭矢如雨,犹如雨点一般袭来,但骑兵们毫不畏惧,他们也是着甲的,马蹄轰鸣,一部分马群快奔腾起来,反而更兴奋了。
后面的骑兵也加快速度,一股股马群快速地运动,好像是大海中的巨浪一般,空中尘土弥漫。
自古以来,以步制骑,就是依靠着阵型,只要前头部队保持不乱,顶住压力,再凭借着犀利的弓弩,就能将骑兵打的人仰马翻。
当然,箭簇都去了头,伤害不大罢了。
御营是第一次见到如此规模的骑兵,南方更是少有骑兵,此时见其尘土飞扬,地面震动,许多人不由得面露惶恐,感觉自己就像是不起眼的石子,轻易地就会被践踏掉。
求生的渴望,让他们的手指也不由的松懈许多,内心深处,迫切地想丢掉武器逃走,活下来。
那些高层将校,自然清楚演习失败的后果,哪怕心里慌张,但依旧叫嚷着安抚军心。
而此时的御营,军官建制有序,上通下达,加上宪兵队的鼓舞士气,总算让鼓噪的军心安定下来。
“轰——”骑兵仿若是尖刀一般,轻易地就破开了盾牌防线,然后在步兵的咬牙之中,不断地进行冲锋,挥舞着木刀砍杀,骑兵就从一道细线,变成了涓涓细流,再变成了一股庞大的涌流,直接冲刷了整个步兵阵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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