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四散坐在地上的人丛中转来转去。这种事情,真的很考眼光。把那十几二十人好好端详了两三遍,黄白丁依然拿不定注意。而从他一踏进这座厅堂开始,那些出卖劳力的粗壮汉子们,已经一茬又一茬地上来找他搭讪,各种殷勤,求给个活计。
要出卖劳力,当然起码得有看得过眼的身板筋骨,否则,就要有拿得出手的独门活计。
这一伙伙的精壮人马当中,却有一个十四五岁的青衫少年,引起了黄白丁的注意。那小子,要身子骨没身子骨,要说有什么独门活计,也太年轻了点。只是少年肩背之后,露出一截缠着污旧纱网的剑柄,十分惹眼。
那剑柄之所以惹眼,是因为在场的三四位武夫或者兵士,身上的刀剑弓矢,都各有千秋,或木鞘装具珠光宝气,或刀剑本身工艺精巧;而少年背后那剑柄,看起来就跟一未经锤炼的黑铁条差不多,工艺十分拙劣。
少年坐的位置,也很不讲究;既没有坐在长凳上,却又背靠着一支凳脚,盘腿坐在地上。如此一来,他既占着地上的一个位置,也占了凳上一个位置。
黄白丁进来之后,其他卖相极好的坐地汉子,都主动上来和他搭讪求雇了,唯独那个少年,坐在凳脚边一动不动,甚至自始至终,也就是黄白丁跨过门槛的时候,曾瞟过来一眼,之后再未给他任何颜色示意。
黄白丁心下暗暗称奇,反正还没选着人,便走到少年跟前,搭讪起来:“小兄弟,你是在这歇息呢,还是找活干?”
那少年看了他一眼,神色中,是他这个年纪不该有的冷静,“找活干。不过我只接去往桐川,或者洛济城方向的活。你是去哪?”
其实任平生到此,已经整整三天了,经历了乌莫山那一番意外之后,他终于觉得,自己这么一个半大娃娃独自远行,终究是太过惹眼。招引蟊贼强盗贪财起意,那是小事;但冲突一起,热闹就不断。如此一来,没过桐川城,自己恐怕就要名扬整个幽原了,想不引起太一道门的注意都难。
所以,他决定就在这泰安驿站中,等一支愿意雇佣自己的商队。他把目的地定在幽原北边的洛济城,也是这三天守候待唤的过程中,攒下来的经验。
走这条线的商队,最远不会超过洛济城,由洛济往北,距离自己要去的野人山,就只剩下三四百里的丘陵山路了。
过往的商队之中,像他这样的半大少年,也并不少见,而且最不容易引人注意的,就是这一类的杂役少年。只可惜,那些商队里的少年,要么本身就是商人自家后辈,跟出来历练的;要么就是跟老板有着那么一丝半缕的亲缘情分,特意照顾的。在半路上雇人,可没人会想要这么一个卖相欠佳的少年。
黄白丁道,“我是要要去桐川,可小兄弟,不是我说你,就你这年龄身板,就算真的能干活,也很难争得过别人啊。”
任平生满脸期待之色,“人不可貌相嘛,再说,我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