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忽略
其实就算有毒,当时的情况她也一样会吃下去。
沈飒用军刀刺痛蛇的七寸,然后斩掉蛇头,然后飞快地将蛇身切成几段,在身上擦了擦,就那么直接用手拿着咬噬起来。
野外生存的蛇类,其实很肥美,倘若生上小火烤一烤,再撒点儿孜然和食盐,一定是不可多得的美味。
可是哪儿来的火呢?
她没有任何可以用来生火的工具,她只能生吃。
这并不算什么,有了第一次生吃的经验,后来,她又开始陆陆续续吃别的动物。
有一次夜里她渴得不行,光是嚼树叶早已经无法解渴了,这时,沈飒凭借直觉,发现附近有一只野兔。
她没有丝毫犹豫地用所学的擒拿技能,扑过去捉住了这只兔子。
那毛茸茸的兔子在她怀里瑟瑟发抖。
她摸着兔子的耳朵,还有小小的身子,心里其实是欣喜的,就好像突然间多了一个小伙伴一样。
她想对兔子说说话,和兔子聊聊天,可是,她很快制止了自己这幼稚的想法。
在这没有一个人,到处充满未知的危险,完全没有机会逃脱的密林中,兔子绝不会是她的伙伴。
它只能够是食物让她继续活下去的食物。
“对不起。”
她对兔子说着,便用手中的军刀飞快地划开了怀中那幼小生物的咽喉。
她的动作很快,因为她不愿意让它痛苦,更不愿意给机会给自己后悔。
它在一瞬间死亡。
然后,她拿起兔子的尸体,开始喝它的血。
可是当她拿起兔子的尸体时,愕然发现,这只兔子是一只怀孕的母兔子。
它的肚子鼓鼓的,很显然,里面孕育着生命。
这是一个即将成为妈妈的兔子。
这个事实让沈飒瞬间哭出声来。
她突然间,很后悔自己的刀为什么那么快。
倘若慢一秒,是否就能够发现这只兔子的肚子很大很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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