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
霍金斯看了一眼长矛,确定长矛内部的生物能储存正常,心里满意道。
接着,他意念一动,长矛化为一把锋利的长剑,然后又变成一把长弓,甚至液化为黑色的液体,迅速的覆盖他全身,变成一副铠甲。
这件专属武器,只有他才能够使用,最强的能力就是拟态变形,毕竟他会的东西太多,将武器固定为一个款式反而会影响他的发挥。
其他人的专属武器则不需要这种千变万化的能力,主要是变了他们也用不好。
所以霍金斯准备给他们的专属武器三个功能,一是变成他们拿手的武器,二是变成铠甲,三则是合体变身。
霍金斯很好奇,在合体变身的状态下如果再进入合体共鸣的状态,会产生什么样的结果。
当然,还有一点很重要,那就是他希望自己麾下所有人至少拥有一百个变身形态。
这就像是《七龙珠》里的弗利萨,战斗的时候不断的变身,每一次变身实力都提升一个档次,让敌人越战斗越感到绝望。
“合体!”
霍金斯确定铠甲形态的舒适度完全合格后,意念一动。
下一刻,铠甲缓缓融入他的体内,接着他的身体就发生变化,皮肤迅速变成红铜色,原本身高只有两米多,这时迅速的膨胀到五米,同时背后长出一双巨大的翅膀。
他看上去就像是一个羊角恶魔,散发着恐怖的高温。
“力量提升三倍,体质提升五倍,愈合能力……”
霍金斯握了握拳头,接着用锋利的指甲划破自己的皮肤,一瞬间皮肤就止血了,然后伤口迅速的痊愈。
这状态下,他的能力依然可以发挥。
电流迅速的在体内流动,他眼睛微微一亮,发现在这个状态下,天然就对雷电有着某种操纵能力。
“这基因来自于欢愉之王的触手,难道欢愉之王其实能够操纵雷电?”
霍金斯感应着体内的电流,果然比平时要简单的多。
其实他对雷电的掌控,完全就是利用科学的方法去利用雷电,就跟普通人用手机、用电脑一样。
大家都知道这是电的作用,但肯定不会产生任何操控感。
霍金斯跟大多数人唯一的区别就是他可以通过一些方法,让雷电的形态做出变化,甚至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