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随,风!”我咬着牙,一字一字地吐出这三个字来,每一个字都带着刻骨的恨意。我最亲如手足的兄弟,我最信任有加的兄弟,我对他真是毫无保留的信任啊!在我离开唐门的时候,我亲手把执掌唐门的印信交在了他的手中,让他在我不在的时候替我掌管唐门的一切。当时的他百般推辞不就,最后还是我摆出掌门人的架子来,他才勉为其难的答应,并说一定在我离开的这段时间,替我守好唐门。我信任他,因为他也是唐家的一份子。
可就是这个我最信任的兄弟,在背后狠狠地捅了我一刀,只有他才知道我的弱点,只有他才能配制出让我中毒的毒药,我此时已经深信不疑,纳茜莎给我服下的毒药,让我内力全失的毒,就是唐随风亲手所配!难道说,纳茜莎竟然和唐随风……
这个念头一钻进我的脑海,就让我浑血起了一层颤栗,我不敢去想,可是又无法不去想。这个想法在我的心底生了根,转眼之间就长成了参天大树。我越想越觉得有可能,唐随风的人就像他的名字一样,卓尔不群,清雅绝俗,我虽然自负容貌武功不输给天下任何一人,但唯有在我这个亲爱的二弟面前,我却会有种自惭形秽的感觉。
因为他就像是一抹超凡脱俗的清风,身上不沾染半点烟火之气,所有凡尘中东西在他面前,都会变得俗不可耐,他饮清风,食玉露,肌肤皎白胜雪,简直比女子的肌肤还要娇嫩,他对这个世间无欲无求,一颗心更是如止水,不为任何人任何事起半点波澜,他在这个世上唯一在乎的人,只有我!所以我可以怀疑任何人对我不忠,也绝对不会怀疑到他的身上。
像他这样一个翩翩出尘的佳公子,纳茜莎见到他之后,不可能会不动心。我虽然和纳茜莎相处时间不长,对她的心性却已经了若指掌,尤其是最后她对我吐露真相,更让我深深地了解到,她是一个有着强大征服感的女子,她自负美貌,理所当然地认为全天下的男人都会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如果有人对她不屑一顾,那她说什么也要想方设法的得到他。
可惜这个道理我明白的太晚了,要是我认识纳茜莎的时候,就把自己的深情埋在心里不让她知道半点,要是我对她不是那么死心塌地、唯命是从,她对我的兴趣会更长久一些,她绝对不会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厌弃了我,要是我对她用点手腕,要是我对她若即若离,说不定到后来她会死心塌地的爱上我,再也离不开我!可是晚了,太晚了!
“而唐随风表面上虽然对女人不屑一顾,当他看到纳茜莎那绝世美颜的时候,他还能不能把持得住,继续维持他那不食人间烟火的姿态,那可就说不准了。他们说不定早就勾搭在了一起,所以纳茜莎才会对我厌倦,对我弃若敝履而没有半点留恋,她一定是遇到了比我更好更出色的新欢了!而这个新欢,就是我的好二弟,唐随风!”
若水听到这里,忍不住插口问道:“你为什么就这么肯定?你亲眼见过他们两个人在一起吗?你又怎么知道你所中的毒就是唐随风所下?你不会是赶回唐门,把你们唐家所有人都杀了个干净吧?”
唐问天冷冷一笑,道:“我又何必要亲眼见到方知!事实的真相就摆在我眼前,以前的我是个糊涂傻子,被旁人蒙蔽了双眼,可是现在我变成了丑八怪,可是我的眼睛却比谁看得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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