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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到白小志似乎有些惊讶的反应,上尉立马解释道:“这是我们部队基地自行组装的,专门就是为了对付这种皮厚的怪物。枪管越长,侵彻力越大,越容易突破这些怪物体表的防御。在一开始,我们就是吃了这方面的亏……”
他们刚刚遭遇的时候,一个个的手里都还抱着步枪。
哪怕仅有的几个狙击手,手里的口径也并不是很大。
就造成了,白小志看到那个视频里面的画面。
连外面那层元气墙都破不了,更别说那更加结实的皮毛了!
“武器呀,确实得与时俱进,还必须得发展到了地方,要不然,角度一错,那就走上了弯路……”白小志拿过枪来,一时间竟有些不适应,“你们这枪这么长,开枪的时候怎么拿的?扔地上?”
“这本来是装载在装甲车上的,我看您力气不小,应该能使得动!”上尉笑了笑,说。
白小志:“……”
歪门邪道。
他就说呢,抱着这么长一把枪,就只能趴在地上开枪。
转移下位置,都得两三个人来抬。
为什么会出现这么怪异的枪。
现在他明白了,人家这是车载。
只是他太牛了,才把这玩意儿给他拿过来。
白小志突然有些感慨,等以后人类的身体素质强悍一些了,军队里面会不会人手抱着一台机炮像加特林一样开火?
那场面,想一想就得劲!
“长官,您拿狙击步枪,是发现了远方又有狼群吗?”上尉的神情有些兴奋。
就好像那匹狼是他自己杀的一样。
白小志撇了撇嘴,拉动枪栓,直接对着不远处地上的灰狼尸体开了一枪。
硕大的黄铜弹壳跳了出来,落在地上。
灰狼尸体的额头上却绽放出一朵血花来。
这一枪,破皮,破肉,破骨。
失去了生命的灰狼,没法再运转元气去进行有效的防御。
尸体里残留的一点元气,根本没有一点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