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这只是他一闪而过的想法。他能确定这是真头发,而且是扯下来的(以它的弯曲弧度应该是被人戴在手上或缠在圆形物体上;再者,以它摆放的位置,它的主人应该很珍惜它,那上面的血渍就不能是施暴别人留下的。
想到这里,楚霄霄不由得纳闷,这发丝长得够绕他脖子几圈,如果随身携带的话缠在手腕上无异是最方便省事的,可现在这个年代,上还会这么无聊?
拔人头发,缠绕其手。
楚霄霄本想把它扔了,可当看到拖鞋上的血渍时不由得微微一愣,这里曾有人受伤,并在这里处理伤口。这是他能想到的唯一答案,家具摆放整齐,并无破损痕迹,排除打斗伤人的可能性,周围处理得很干净,可是没想到拖鞋也沾到自己的血,或许是急于离开,以至于忘了珍惜的头发。
他无奈的摇摇头,合上浴室的门,还是发现地上的发丝。这次不是如血的红色,而是如雪的白色,长而白的发丝就躺在木质地板上。
楚霄霄下意识的想到顾廷琛,心里莫名一阵哀伤,他来过这里,而且受伤了。他看了看手里的红发,并不是后天染上去的红,而是天然的红。最终他还是丢弃白色,收起红色,朝楼下走去——
意外的,老板娘还没睡,她依旧身着旗袍看书。他默默的走到她面前,搬来一条椅子坐着,也不说话。
许久,老板娘才笑道:“可是有疑惑?”
“嗯。”楚霄霄没有多说什么,在这里发现疑似顾廷琛让他惊讶,他暂时无法消化这突如其来的事,索性走走。
“楚霄霄,名如其人。”她合上住户登记册:“既然睡不着,可否听我讲给故事?”
“好。”
他一口答应,反应什么也做不了,不如坐着听故事。
“噗!你还真是奇怪,大晚上不睡觉跑来听故事,我说不定是在骗你。”
她趴在柜台上,静静的看着他。他刚进来就看到她,不是看书,就是单手撑着下颚不知道在想什么,亦或者直接趴在上面。
说起来,这是他第一次认真看这个女人,除了貌美,眼中更有点深不可测。他无奈道:“你不也没睡觉?”
“哈哈,是的呢:“她轻轻一小:“不过你要是困了就去睡,不必强撑。”
此时的楚霄霄还当真不困:“好的,受不了我就回去睡觉。”
“行。”
“又是你这个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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