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挤进上流社会的林德佩雷之父最终不顾妻子的反对,让年仅7岁的林德佩雷参加了本地领主的征兵,进入了军队。
众所周知,哪怕再有钱的贵族也不会养一直真正的部队,顶多养一支数百人或者千人的常备军。
而这些人因为忠诚度的原因会从小培养,然后进行挑选,合格者只占其中一部分。
林德佩雷的父亲为了自己的愿望倒是也舍得花钱,不仅贿赂了大量的现任守备士兵,而且还通过其中一位小队长搭上了某骑士的线。
最终,林德佩雷在合格的那天被那位骑士挑走,年仅十三岁的他变成了一位骑士扈从。
别看才林德佩雷才十三岁,但是富裕的家庭条件使得他的伙食从来没差过,所以才十三岁的他显得人高马大的,看上去像十七八岁的青年一样。
强壮的身体,认真的性格,加上超乎寻常的努力,没过多久他俨然成了骑士扈从里的新星,因为他是最有可能在十五岁之前成为见习骑士的人。
之后林德佩雷也是不负众望,一路过关斩将成为了最年轻的见习骑士,随后又在16岁成人礼的时候成为了正式骑士。
林德佩雷效忠的是恩斯特·阿尔布雷希特侯爵。
这位侯爵大人可是一位了不得的人物,别看他平平无奇,但实际上却是一位英勇非常的将军,每次杀敌必冲在最前线,这让他成为了很多骑士的偶像。
但林德佩雷并不崇拜这位侯爵大人,他之所以这样努力最终是为了完成父亲的心愿,得到一块封地。
但他万万没有想到,宣誓的那天会是束缚他的锁链。
宣誓的那天,他碰到了一位美丽的女性,对方如同荒野上绽放的玫瑰一样引人注目,让他顷刻间就沦陷了。
从那以后,他无时无刻不在想着那位女性,但他再也没有见过对方一次。
受不了这种煎熬的林德佩雷四处打听,最终得知,那位美丽的女性居然是侯爵夫人的堂妹,同时有小道消息传闻她也是侯爵的情妇,这让林德佩雷备受打击,誓要拯救对方。
……
“这位骸骨之王还真是个好苗子啊,居然想着以下克上。”
看到书籍里的记载,苏文义笑着摇了摇头,没想到这位还真就对侯爵的情妇展开了追求,简直勇猛。
“是啊,一生72战斗,72场全胜,为的就是在凯旋之时看一眼那位美丽的女性,但最终却是个笑话。”
由于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