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经纪人回了自己家乡。
至于她家当时的情况。
只能说不好也不坏,就那样。
唯一值得庆幸的一点就是。
幸好当时她走的及时,那家煤老板还没来得及给彩礼,她就已经逃走了,所以她父母除了对她怨恨不已,以及被媒人骂了一通之外。
并没有什么经济损失!
当然,如果没得到十万彩礼也能算损失的话,那是的确有损失。
在原身回到家,并且见到她父母的第一瞬间,她父母不是问她去哪了,也不是问她出去受没受苦。
而是一个拿棍子一个拿绳子。
像要逮跑出猪圈的猪似的。
后来还是她经纪人出面,又是拿法律大棒敲打她父母,又是拿她当了明星之后能赚很多钱,远不是那点彩礼能比的这甜枣来说事情。
原身父母才暂且偃旗息鼓。
而最终结果就是,原身必须把她赚的钱的大部分给她父母当养老钱,不然他们就会到处说她不孝。
让她名声臭掉,万人唾弃。
原身当时对她经纪人还是蛮佩服的,所以见经纪人对此没任何意见,她自己最终也没提什么意见。
有了这份允诺,以及原身又把自己攒下的三万块钱交了出去后。
她便顺利拿到了户口本,并且办好了身份证,与那家经纪公司正式签约,并且一签就是整整十年。
原本原身以为,她跟经纪公司签约之后就能有更多的演戏机会。
就能演更好的角色了。
然而实际情况是,她签约的那家经纪公司压根就没什么能力,找来的资源全部都是些吃力不讨好的角色,都是些没什么人愿意接的角色,有些角色甚至于都不用露脸。
这种情况直接导致原身虽然片约不断,但是演的都是些乱七八糟的小角色,演完后,很大一部分剧都没有播出的机会,播出的那些剧有不少主角都扑的一塌糊涂,更别说她一个出现没几分钟的人物了。
再加上当时原身签的经纪合同分成还比较严苛,以及她到手的那些工资,大部分都得寄回家里去。
不然她父母就威胁她过来闹。
于是,原身做了整整十年的配角演员,都没能买得起房,至今依旧还是租房子住,甚至于因为大部分钱都要寄回家的原因,都租不起好的房子,只能租城中村的房子。
不得不说,知名度和名气,真的是相当重要,就算是条狗,是只猫,只要名气上来有人关注,有人气,那身价都是倍增,明星之类的也是如此,名气才等于他们身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