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于伊斯坦布尔的托普卡帕宫,父亲是苏丹的兄弟,因为一人继承法被现在的苏丹杀死,她的母亲就带着她逃了出来,当然,愿意相信她的人很少,不过此时的名姝多半都会冠上一个如此这般的名头,好提高身价。
但这位自称哈弗莎的名姝确实带着一点特殊的异域风情,她头发乌黑,皮肤雪白,眼角与嘴角边带着无限风情,她不像是现在的意大利女性那样穿着束身衣与大摆裙,反而如伊斯坦布尔的女性那样穿着长袍,系着垂到腹部的腰带,脚下踩着流光溢彩的拖鞋,头上戴着一顶圆帽,帽子上插着一根很长很大的鸵鸟羽毛。
她袒露着胸口,但只是一个含蓄的三角,与最近流行的,越来越大的方形开口与弧形开口完全不同,这让小洛林公爵感到愉快,毕竟他受够了看到法国人的东西。
哈弗莎举着一罐子葡萄酒走进他的房间,腰肢款款摆动,虽然没有束身衣,它注定了不会如凡尔赛宫的贵女那样纤细得令人担心,却也别有风味——主要是它在床帏之间可以爆发出叫人狂喜的力量,小洛林公爵伸手挽住她,接过酒罐,“坐在我的膝盖上,”他说:“我的小知更鸟,你给我带来了怎样的消息?”
对了,他在这位名姝身上花费了不少钱财,可不都是因为享乐,名姝们多半都担负着奸细与掮客的职责,情报从男人们的嘴里流出来,在她们这里聚敛起来,而后她们分门别类,看顾客的需求,一件件地卖出去,只不过她们很少会因为顾客的要求,专门去打探什么事情——顾客们偶尔失言,也许他们自己都不记得,但要打探,必然要留下蛛丝马迹。
哈弗莎告诉他,法兰西国王可能会在圣母升天瞻礼后的第三天离开佛罗伦萨,回转法国。
这样的消息,只要小洛林公爵的侍从精心一点,也能知道,毕竟一个国王的仪仗与侍卫,仆役组成的大军,不是随心所欲,爱怎么走就怎么走的,他们和军队一样需要设定路线,预备给养,需要可能的支援,还有接应。
“我给你一只戒指,里面嵌着的红宝石有你的小指头那么大,”小洛林公爵说,“然后你要把值得这个价钱的消息说给我听。”
哈弗莎看了他一眼,伸出手,意思很明白,不见东西,她是不会说话的。
小洛林公爵从口袋里掏出戒指,给了她。她俯身靠近小洛林公爵的耳朵,带着一点葡萄酒的香甜气息,她说道:“大公长子费迪南昨天与大公吵了一架,据说他有意去巴黎上大学,大公不允许。”
“当然不能。”小洛林公爵说,接下来的话他没说,因为他一旦暴露出他的身份与使命,哈弗莎一转身就会把他卖给其他人,“但这个消息可不值得这枚戒指,这枚戒指价值五百个里弗尔。”
“那么还有一个消息,您也许会感兴趣。”哈弗莎马漫不经心地将戒指套在手指上,发现每个手指都大了,这枚戒指应该属于一个男人。小洛林公爵警告般地紧了紧握着她腰肢的手,引起一阵气恼的尖叫,女人半真半假地靠在他的身上,手按着他的喉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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