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的时候偶尔客串下过过瘾,这次自然不例外。
连续三大把牛、羊肉串出炉,羊排和海鲜也刚刚烤完,第一批菜上桌。
王晓乐和高云从烤炉退位到饭桌旁,拿起啤酒、肉串和朋友把酒言欢。
“走一个。”
“干了。”
众人都没拿杯子,直接用瓶吹,一口酒一口肉,吃的不亦乐乎。
“这味道绝了。”周天手握羊排肋,吃得满嘴都是油,赞不绝口:“你俩烧烤技术又有长进!”
“秒杀所有烧烤店。”阿华也是个吃货,一口一个生蚝,筷子不带停的,十几秒就吃了四五只生蚝。
“卧槽,你慢点。”王晓乐赶紧抢了几个生蚝放在自己这边:“你小子晚上是不是有情况?不然吃这么多这玩意干嘛,和哪个妹子勾搭上了?”
“嘿嘿。”阿华低头吃耗,边吃边嘿嘿笑:“酒吧里认识的一个女孩,挺喜欢我唱歌的,一来二去就谈上了。”
“哎哟!还真有啊!”
众人开始起哄。
“准是被你这身沧桑气质迷住了。”
“多吃点耗,补补锌,晚上卖卖力气,让她知道你的厉害。”
“列为,且住!”曾经作为一名文科生学霸的刁军,突然站起身,左手拿着肉串,右手拿着一瓣蒜,嘴里嚼着肉和蒜,含糊不清地喊道:“此时此刻,我想吟诗一首!”
“哟!”
众人十分配合,叫道:“快快吟来。”
“拿酒!”刁军把张一大口把剩下的肉串吃掉,蒜扔进嘴里,大手一挥:“我要以酒助诗!”
“来了!”周天一个激灵,从桌上拿起瓶啤酒,微微欠身双手端着递了过去。
“嗯!”刁军露出满意神情,单手接过,将剩下的半瓶酒一饮而尽,嘴边还残留着泡沫,酝酿了几秒后,用诗朗诵的语气大声道。
“生蚝身上有粉丝,粉丝身上有歌手!”
绝了!这一句绝了!简直惟妙惟肖。
“好!”
“好诗!!”
“贴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