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了会诊。只要是伊莎贝拉带人来到急诊,布鲁恩必定会在五分钟之内给帕斯卡尔打电话。然后把这个一脑袋扎进实验室的家伙叫到楼下来,用磕磕绊绊的纽约腔和伊莎贝拉交流。
至于布鲁恩自己……他这辈子就没想着要结婚。他是个不婚主义者。他无法想象自己和别人一起构建家庭,然后一起生活的样子。每次想象这种生活的时候,他都会不寒而栗——他实在是没有自信,自己能够完成作为父亲,作为丈夫的角色和义务。
又过了三年,那个风风火火的FBI特工终于拿下了头顶上的红头发逐渐稀少的帕斯卡尔。而他自己则接到了一个“惊天噩耗”。
麻省总院没有和布鲁恩续签合约。
根据人事部门委婉而且平均一句话长达三十八个词的说明,麻省总院不准备和布鲁恩续签的主要原因是他在平时工作中,对病人投入过多的关怀,从而导致病房流转率下降。
同时,布鲁恩的“外貌”也不符合人们对于“医生”这个职业的一贯看法。哪怕他有非常优秀的履历,有着无与伦比的热情和职业精神。这仍然不能弥补其他病人,看到一个身高六尺四,留着一脸络腮胡,头戴红色头巾骑着1965年哈雷FLH的医生时的惊恐。
波士顿是个大城市,这里居住的市民们和哈雷骑士以及红脖子天生八字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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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一起辞职。”在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帕斯卡尔勃然大怒。他在医院餐厅里大声说道,“这太没道理了,你过去三年里一起医疗诉讼都没有过,而且还得到了三次表彰!”
“然后呢?跟着我一起去德克萨斯混日子?伊莎贝拉都怀孕了,现在让她跟你一起流离失所?我是急诊科的主治医生,去什么地方都能找到工作——你怎么办?免疫学的招牌只在最好的医院里才有用。”布鲁恩冷静的就像是在评论别人的事情似的,“你总不想下半辈子就困在某个只有三个红绿灯的小城市里,每天处理老年人下体的奇怪分泌物,或者小孩子颜色奇怪的鼻涕吧?”
帕斯卡尔被这一连串的话说愣住了,他沉默了很久之后问道,“那你怎么办?你在这里住了十一年,就这么放弃了?”
“我是个德克萨斯人。”布鲁恩罕见的在午餐的时候喝起了啤酒,“十一年前,我骑着摩托车,花了五天时间来到了波士顿。现在,这趟旅行应该有新的发展了。”
他站起身来,轻轻拥抱了一下帕斯卡尔,“再见了,朋友。”布鲁恩的声音有些低沉,就像是那年还是少将的罗姆尼,“替我向伊莎贝拉带好,还有,替我向她说声抱歉,我没办法当你们孩子的教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