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五章 霜刃未曾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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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面、南面的军队要作边防,北面调度又容易引起尔朱荣的晋阳军注意,西侧的雍凉军最合适。”

元诩应了声“嗯”,随口问道:“皇叔戍边时服役的那支军队?”

元欢躬身行礼:“正是。”

“领军者是谁?”

“北魏第一勇士——儿鹿将军。”

据说战国时期,赵国名将廉颇白发白须,尚能提刀上阵,冲杀自如。六旬老将,饭量依然大得惊人,曾留下过“廉颇老矣,尚能饭否”的典故。

如果问谁是当朝的“廉颇”,北魏上下一定都会回答“儿鹿”。

年逾半百,“第一勇士”之名仍响彻北方,统兵多年,未尝败绩,武功人品令众人心服口服,很多藐视朝廷法纪的江湖豪杰,见到他却纷纷笑脸相迎,以能亲切地呼他一声“前辈”为荣。可惜儿鹿虽忠诚,终究功高震主,胡太后忌惮儿鹿,将他削夺军权,派往雍凉戍边。

“儿鹿将军是皇叔的朋友?”元诩问得依旧很随意,可试探的味道更浓重了。

“臣年轻时常与将军交游,倾慕他的武艺和为人,后来返回洛阳以后便少有来往了。”

“是这样……”元诩意味深长地望了元欢一眼,答应了引雍凉军入洛的办法。但他仍有些不放心,问道:“皇叔如何向儿鹿将军传信?须知此事机密,越快越好。”

元欢不慌不忙地回答:“用鸽子。”

“鸽子?朕可不太相信西域传进来的小玩意儿。”

“昔年汉高祖刘邦受困,藏身井中,正是放出了一只鸽子,才得到救援,免遭霸王追捕。小小的信鸽,可比一匹快马管用。”

鸽子天生有一种奇异的本事,就是有归巢的本能,无论相隔多远,它都能跨越千山万水、崇峰峻岭回到自己熟悉的地方。利用鸽子通信是人类的创举,极西之地有个庞大的帝国——大秦,居于其中的人们在举办体育盛会后就会放飞鸽子,以示庆典,宣告胜利。大秦有位著名诗人曾记载,有位运动员在盛会后将一只鸽子涂成紫色,让它飞回家中,作为向父亲报告自己赢下比赛的方式。

后来在一片炎热干燥的土地上,有位统治者甚至用信鸽在他的帝国中布置了一张通讯网,成立了一个奇特的信鸽邮局。

自然和生物就是这么神奇,合理的利用能够给人类带来极大的便利。

“太后的伏兵会设在哪里?”在处理完其他事项后,元诩开始同元欢商量宴会当天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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