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八七章 始共春风容易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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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我管这种毒叫做春风,闻片刻无事,可时间久了,毒便会聚在筋脉之中,三日方解。”杨二娘媚笑着道。

她好像不论什么情况都是这样一副男人爱怜女人反胃的表情。

“春风,”小高仰头闭眼,似在品味酒馆内冷静下来的空气,“无色无味,无声无息,却拥有催发绿芽的神奇能力,好名字,很搭的名字。”

一点儿也不搭,敏在心里说。

她和露白此刻竟莫名其妙地成了待宰的羔羊,理智如她,也想不到好办法脱身。

“阁下和穿红袍的家伙是一伙儿的?”司马笙问道。他自知真力无处可寻,绝非小高对手,尝试着用言语拖延。

“他?”小高大笑,“我虽然不认识他,可今日所获,却全倚仗他。”

酒馆内诸人面面相觑,不知所云。

“如果不是他约诸位来此,我们又怎么能相遇?”小高解释道。

确实不能,如果不是红袍人约战各路江湖好手,他们绝不会冒着染病的风险,忍受赶路的劳累来到洛阳。

“大多数人,我相信都是足够精明的,哪怕被红袍人害死的是你的亲爹,人死了就是死了,犯不着为了报仇冒性命的危险,”小高继续缓缓说道,“来这里一定得有个更好的理由,更能说服自己的理由。”

没有人说话。他们都在听。连一向将自己视作人群中心的司马笙也沉默了。

“你们肯定知道,在河阴发生了一场惨剧,一场两千人殒命的屠杀,”小高边说边走,走到了九龙寨一桌边上,拍了拍其中一人的肩膀,像专门在同他讲话一样,“这场屠杀不仅是为了除掉皇族中反对尔朱荣的成员,也是为了清算洛阳的江湖势力,尤其是河洛地区的千金会。”

这种事情很少有人清楚,可此刻坐在一家酒馆里的人们却一定了解,一定能懂,因为他们都是江湖中有头有脸的人物,能混到受人尊敬的地步,头脑要灵光,人脉要广。

所以小高认为,他们一定清楚。

他通过几张改变颜色的脸判断出,他的猜测是正确的。

他说了下去:“千金会虽然遭受重创,化整为零,可他们多年累积的财富尔朱荣却是一时半会儿绝不可能找到的,聪明的人一定想得到,那些财富应该还在洛阳的某些角落里藏匿着。”

当人急着逃命时,他想携带的东西里,钱财大概只会占一小部分。

危急时刻带上大量的金银不仅累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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