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太响,二十年间的仕途也太顺,导致他有数不清的朋友。有穆虎这样的忘年交,也有任行成这般年纪相当的老相识。
儿鹿常年在外戍边,抵御北方柔然的进攻,他统辖的军队从未有过败绩,如今南边防线吃紧,急需有人能够稳定局势。尔朱荣和新天子第一个想到的人都是儿鹿。
他是轻骑简从回到洛阳的,因为大军行动实在太慢,因为南部不是没有像样的军队,只是缺乏一个像样的指挥。
儿鹿夙夜忧叹,如履薄冰,来到洛阳的第一天就遣散了所有家丁,只留下了那个照顾他长大的至今仍未娶妻生子的老管家,因为他知道自己要面对的绝不是一般的对手。
据说每过五百年,上天就会降下一两名打仗的天才,这种天才能够在缺兵少粮、毫无经验的情况下纵横沙场、所向披靡,利用仅有的一点儿资源击溃任何大军,就像霍去病、刘秀那样。
越是在一个领域靠着努力走到高处的人,越是相信天赋的不可思议,因为最后能否抵达顶尖,全靠看似微不足道的那百分之一的天分。
儿鹿断定,陈庆之就是这么样一个天才。儿鹿给自己设下了底线:一旦失败,他就自裁以谢。
今日赴宴,他没有让任何侍从跟随,也没有佩带刀剑。任行成是他的老朋友,他相信在老朋友的地界上,自己是绝对安全的,他也相信自己的拳头,那双打死过花斑虎的拳头,早就很难于北魏找到敌手了。
任行成紧紧拥抱着儿鹿,久久不曾松开,完全不似稳重的中年男人,倒像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你我都老了。”他说。
“你老了可以退隐,我却只有等死。”儿鹿调侃道。
“才刚见面,何故轻言‘死’字?”任行成不悦,他不喜欢朋友说不吉利的话,因为他真心实意地担心儿鹿的安危,害怕儿鹿死于南方的战场。
“无论是在江湖,还是在沙场,死都是不可避免的一件事,”儿鹿淡然地笑了笑,“二十年前我得提防道上的流氓混混、刀客游侠,披上戎装之后,要担心敌军偷袭或间谍刺杀,提心吊胆的日子也只有等我的脑袋掉下才能停止。”
任行成叹息道:“或许你可以不那么累的,以你的资历和战功,完全可以告老还乡,安安稳稳地度过晚年。”
儿鹿大笑:“我就是闲不下来而已。”
人们用尊敬的眼神望着他,他确实是位智勇双全、德才兼备的将军,而且人们听说他的酒量同样很出色,从来没有醉过。
任行成把儿鹿邀请到金谷山庄,当然是要与之畅饮一番。
太阳的光芒在收敛之前,总是最为明亮,红的残照落在绿珠楼上,窗棂闪着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