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他体内蓄积的能量,让他想仰天狂笑,尽情发泄破坏与伤害的。
两根手指依次戳中了他的肩井穴与环跳穴。
他的上肢下肢瞬间没有了任何反应,他的头脑也不像刚才那样热了。
他好似被人从头到脚淋了一盆冰水。
午后的阳光毒辣,使人头晕目眩,陈庆之脱下了上身的衣服,坐到了一棵树下,他的部下们纷纷效仿,他们的马吐着鼻息,大而圆的鼻孔挂着黏稠的液体,不安地踱着步,扯动着脖子上的缰绳。
谢胜对陈庆之说道:“洛阳城里的人好像并不多。”
陈庆之笑了:“洛阳城最热闹的,永远是在晚上。”
他低头瞅了瞅自己的花衣裳,叹道:“这身衣服虽好,却不如白袍合身。”
谢胜不解道:“将军......陈大哥为何偏爱白袍?”在说“将军”二字时,他下意识地改了口。
陈庆之瘦削的身子往后倾了倾,眼神到了很遥远的地方:“白色是最干净的颜色。”
谢胜持不同意见:“我倒觉得,黑色才最干净。”
陈庆之饶有兴趣地望着这个年轻人,问道:“何以见得?”
谢胜憨笑道:“黑色的衣服不怕脏,不必洗。”
陈庆之认真地听着,他没有觉得好笑,反而陷入了沉思,就好像谢胜说的是一则极其严肃的道理。
干净与肮脏,是否如同黑与白那样,是界限分明的?
就算他的白袍再纯净闪耀,他是否能摆脱自己的身份?
他能否改变自己是子先生刀刃的事实?
他站起身,想单独一个人走走,散散心,可他的下属们也都站了起来。陈庆之示意让他们坐下,他不需要任何保护和警戒。他的身体虽弱,武功剑术却不曾怕过任何一人。
郑府早已不复当年繁华,郑俨死后,郑府就成了一处死宅,府里死的人太多,阴气过重,有钱人不愿买,没钱的买不起。
无人打理的夏季,杂草生长旺盛,门扉洞开,颇有荒凉之感。
陈庆之望着门内偌大的庭院,想起群雄宴自己来凑热闹时目睹的盛景,不由感慨。
曾经的郑俨风光无限,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无人敢招惹,无人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