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部落身边的人是“自己”这一边的。
而在原始时代一个部落的人通常又天然具备血缘上的联系。
“亲相爱”是一切的基础。“仁爱”便首先是有血缘关系之间的亲人相爱然后才能推广到别人那边。由于群居动物的本能人会天然爱着自己的血亲。
而书中作为例子的那个宗教也是如此。
由于这本书是“于千禧年之际应书商邀约”才写的所以主要也是以纪年原点的那位宗教领袖为基础案例来分析的。
那位宗教领袖之前他所信仰的教派就是如此。那个教派最开始是“一个游牧部落的保护神”以“万军之主”为代表的军事文化也渗透在这位神最原始的信仰之中。
而作为“部落的保护神”这位神的信仰所推崇的就是“部落成员之间的爱”。
“爱”一群由血缘纽带、家庭关系维系在一起的人的爱就是这个信仰的基础。
那位神是“忌邪的神”——“嫉妒邪恶的神”。虽然破坏爱的“嫉妒”是这个信仰之内的罪但神的嫉妒却不一样。神像丈夫爱着妻子那样带有独占欲的爱着信众。信众去信仰别的事物即“邪恶”他便会“嫉妒”。
而这一信仰还天然提倡“爱邻人”——因为对于游牧部落来说“邻人”乃是关系稍微远一点的家人、亲人。
这支以“希伯来”为名的游牧部落即使到了后来的文明时代居住在城市也坚定的要与同族居住在一个社区只与同族做“邻人”。
这种类似于“宗族”的家族爱便是如此根深蒂固。
这种信仰是坚定的“不传外邦”。对于这一支族裔而言这份信仰是他们独有的精神财富是他们私有的瑰宝不能赠给外人。
虽然有一些没有希伯来血脉的人也为这种“爱”的教义所吸引但是却不能真正融入。
一直到那位“作为纪年原点”的宗教领袖出现。
这里这本书的作者写道:“关于耶稣基督学界历来众说纷纭。刨除那些荒诞不经、带有超自然色彩的观点学界主要可以分为两派。一派认为公元一世纪确实有一位先知进行了宗教改革。而另一派则认为这是公元一世纪开始几百年集体创作中汇聚出的一个虚拟形象耶稣基督并不存在他本质上应该是一群一世纪神学家的几何体。这里为了降低理解成本我们姑且假定公元一世纪确实存在这样一位先知……”
这位先知重新定义了教义。
他为“邻人”做出了额外的注释。当一名信众问他“什么是邻人”的时候他回答道“有一个人从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强盗手中。他们剥去他的衣裳把他打个半死就丢下他走了。偶然有一个祭司从这条路下来看见他就从那边过去了。又有一个利未人来到这地方看见他也照样从那边过去了。惟有一个撒玛利亚人行路来到那里看见他就动了慈心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伤处包裹好了扶他骑上自己的牲口带到店里去照应他。第二天拿出二钱银子来交给店主说:‘你且照应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