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一章 向坤的字

msp;而那段时间向坤刚搬到镇上,人生地不熟,所以也是有些无聊,刚好看了部电视剧,里面有个年轻侠客书法写得很好、很帅,于是也萌生了学书法的想法,那大爷又特别像世外高人,就跟着学了起来。

但老大爷没教他什么复杂的技法,就是教他写一个永字,然后写了整整一个暑假。

向坤后来也是挺佩服自己的,居然反复写一个字这么无聊的事情也能坚持下来。

暑假后,老大爷被家人接到北方去了,说是过几个月回来,再继续教他其他的东西,让他这几个月把“永”字写好。

于是向坤闲的时候就拿毛笔出来写几个永字,写得非常慢,跟在刻字似的。

但没想到的是,他和老大爷那一别,就成了永别。老大爷病逝在了北方,而向坤直到两年后才知道这个事情。

从此后,并没有系统学过书法,没有临过什么字贴的向坤,就经常拿纸笔出来,单单就写一个“永”字。

到了中学后,他自然而然地开始写其他的字,想写什么写什么,一手毛笔楷书居然也都写得还凑活。

而且很神奇的是,他毛笔字写的还行,但用圆珠笔、铅笔、中性笔写字,却就比较丑了,怎么也练不过来。

很可能是因为他写毛笔字习惯写得很慢很慢,而正常用硬笔书写,怎么也不可能一个字写半分钟。

向坤一张张看着那些自己年少时写下的字,回想着写下那些字时的心境。

最后一张翻过后,向坤看着那上面的字,轻轻念出来:

“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今日把示君,谁有不平事。”

那是高二的时候,刚刚和一群网络安全论坛上的网友,一起搞掉了几个发布反hua言论的外国公司主页,把他们的首页替换成了五星红旗。

那时候的他,感觉自己相当牛掰,豪情万丈,胸中一腔热血,对未来也是充满了希望。

不过,这也是他最后一次写下这种抒发情绪的毛笔字。

在那之后,他每次回家来,即便想起来随手练练字,也只是用毛边纸随便写写,写什么都无所谓,写过就扔了。

看着那二十个字,虽然单纯从书法的角度来说,完全不值一提,但却可以清楚地从字上感受到,自己当初的飞扬和朝气。

现在的自己,应该再也不可能有那热血少年时期的心境了吧?

哪怕他现在楷书其实写的要更好一些,但这样的字,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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