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为了混淆视听,慕远同时查询的可不止这两人。
几乎在拿到资料的那一瞬间,慕远便初步判定了这位神秘“孙哥”的身份。
通过之前那段简单的对话,可以判断出这“孙哥”便是老板身边的人,既然是老板身边的人,那自然就有着一些普通人所不具备的特征,并且在从事职业等方面有所限制。
满足慕远内心设定条件的,便只剩下了一个人:孙曦。
孙曦,职业经理人,曾因职务侵占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出狱后两年,孙曦过得一直非常潦倒。
毕竟在这个国家,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人还不好找吗?职业经理人也算是半个特殊职业了,找一个犯过职务侵占罪的人到公司当高层,那不是给自己找不愉快吗?
不过后来还真有公司把孙曦给招聘了。
这个公司的名字叫鸿禧商贸。
从这名字上就可以看出,这是一家搞货物贸易的公司,如果去查营业执照上的许可范围,这种公司绝对可以大到没边了。
当然,就算营业范围再大,那也绝对不可能包括贩毒。
可得出这样的结论后,慕远就纠结了。
这些推论可以指引出侦查方向,但无法作为证据。
如何找出证据呢?
证据分为很多种,包括本人的供述、证人证言、物证、书证、现场勘查等多个方面。
一般来说,单一的证据指向并不足以认定一个人的罪行,必须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相互印证。
“先从嫌疑人入手,看看能否从对方口中挖出一些东西。”
慕远心中有了决定,便开始做一些前期准备工作。
很多警察审问嫌疑人,习惯逮着人就问,一般的小案子,这样做也无可厚非,但遇到大案,却需要谨慎。
慕远就喜欢先做些准备工作,比如先了解嫌疑人自身的一些情况。
这样做有一个好处,可以更好的把控讯问的主动权。
然而,当慕远查看何峰资料的时候,却发现警方这边掌握的有关于何峰的信息很少。
除了籍贯、身份证号,驾驶人信息,以及其他一些无关紧要的东西之外,竟然没发现任何有价值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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