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人损失的又不仅仅是财物,还会受到惊吓。”慕兴军一瞪眼,道,“如果能避免,当然更好。”
慕远抿了抿嘴,道:“放心吧!我一定尽快把这家伙找出来。”
……
罗杰悠闲地在这片步行街上逛着,来来往往的美女让人应接不暇。
他的目光也不时地在这些美女身上游荡。
这很正常,这条街上至少七成的男人目光都会在那些美女身上游移。
爱美是人之天性嘛。
只不过与其他男人欣赏的目光不一样,罗杰的目光则是带着一种穿透性。
他似乎想要通过自己的目光,看到这些美女的内在究竟是真有钱、还是廉价的小资……
忽然,他的目光落在了一个年轻女子身上。
以他多年鉴定的经验来看,这女子手上的那个路易威登包包绝对是真货。
当然,要得出这样的结论,可不仅仅是根据包包的品相来判断,毕竟在这个国家,山寨的能力那是牛逼得不要不要的,连真正的专家都有打眼的时候,更何况还是他这个自学成才的小角色。
看包包本身不靠谱,但如果结合背包包的人的气质、穿着,那基本上就稳了。
就这手包,弄到手后转手卖给二手市场,至少也是上千块钱,这还是在没有正当来历的情况。更何况,包都值这价了,包里的东西想来也不会太差的。
另外还有手腕上那根钻石手链,一定要顺手扯下来……
这样想着,罗杰慢慢靠了过去。
以他的经验,在靠近目标一米左右的时候突然下手,成功的可能性是最高的。
如果距离太远,自己冲刺的时间太长,对方很容易躲开。而如果距离太近,目标又容易提前产生警惕。
知识就是财富,抢劫也是一门技术活儿,得善于总结,这也是他一直引以为傲的优点。
至于得手后能不能逃走,他完全没有担心。
他觉得,自己最大的优点是善于总结,那么第二优点就是跑得快。
这些年屡屡出手,现在还能继续逍遥,这两者缺一不可。
慢慢地……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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