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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局嘴角抽了抽,他决定不再这个问题上纠缠,以他对慕远的了解,这个话题再持续下去,也不会有任何结果。
“人都抓回来了吗?”冯局转而问道。
慕远道:“抓了几个小喽喽,后面的那些还需要收集一些证据,这需要将几个嫌疑人全给审开之后才能做。比如他们的联系方式、通话记录。”
冯局点了点头,表情凛然,道:“这案子,我会亲自督办。这些人,太无法无天了。”
慕远没有说话,是否无法无天他不知道,反正他就觉得,犯了错,就应该去他该去的地方,比如监狱。
忽然,冯局瞧了瞧慕远,道:“侦查过程还是得你来打主力,不过在证据收集等方面,得由其他人来做。”
慕远自然不会反对,他也明白冯局这样安排的目的。
说到底,这个案子必须得办漂亮!
而自己,无疑是破案的金牌保障。
虽然其他侦查员也能破案,但这个能是可能的能,而不是必能的能。
把自己带上,对于最终将嫌疑人一网打尽,无疑更有把握一些。
“你想过没有,究竟是什么人要对你下手?”冯局慎重地问道。
慕远很干脆地说道:“应该是之前在华成区分局办的那起涉毒案件。”
“什么?”冯局惊呼一声,眼神更加凝重了几分。
报复,也是分很多种情况的,普通人的报复和一群亡命之徒的报复,带来的效果完全不一样。
他没有怀疑慕远的推断,虽然这个案子现在还没对外公布,甚至将来对外公布了,也不会将案件的主侦人员透露出来。
要放在正常情况下,这样的案件破获肯定是群策群力的结果,只要警方不主动公布案件的主侦人员,外人肯定想不到是谁破的案。
但慕远不一样,这小子自加入公安队伍以来,表现太耀眼了。
对公安内部是如此,对站在公安对立面的犯罪团伙也同样如此。
所以,只要有心,通过一些蛛丝马迹推断出慕远在这个案子中发挥出的作用,并不难。
“从现在开始,你不管去哪儿,枪随身带着。”冯局一脸严肃地说道,“反正你小子每天都在忙工作,随时都在办案,一直带着枪,也不算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