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兰夜雪,雅间。
陈寿笑着和巴依塔什对饮,他发现这个喀喇汗人很有意思,首先他极度自负,甚至不允许手下的奴隶碰到自己。
有一个女奴,倒酒时候碰到了他的衣服,这厮直接起身换了一件。
第二就是他又有些自卑,体现在他对汉人文化又爱又恨的复杂性上。
他十分喜欢诗词歌赋,努力学习汉话,一口地道的开封话比陈寿说的正宗。但是他却从不穿汉服,整日里的衣食住行,都是老一套。他其实十分年轻,但是却留着个大胡子,看上去分外老成。
他称呼陈寿,从来不叫大人或者侯爷,只是说“我的朋友”。
陈寿对此心知肚明,这是人家自矜王子的身份,不肯低人一等。
陈寿看重他有钱,又很务实,不搞虚招,让人十分放心。
他自己早就坦诚了,结好陈寿,就是为了有朝一日帮他夺回王位。
陈寿也就毫不客气地把他当成了一个钱袋子,时不时来取一些,供给越来越大的花销。
巴依塔什赚钱是一把好手,在汴梁这么多的胡商里,他的店铺是起的最快的。
“我的朋友,你在汴梁抓捕那个白莲教,到底是真的清缴邪教,还是乘机剪除敌人。”
“怎么这么问?”陈寿有些奇怪,这话问的突兀了一些,不符合这小绿王子的性格。
巴依塔什笑道:“因为你的行动,我这儿的生意越来越差了,能来楼兰夜雪的,非富即贵。我的客人少了,说明你抓了一大批的官员和富商。”
陈寿哈哈一笑,放下手里的酒杯,满脸诚挚地说道:“这两点都有吧,你们也不要掉以轻心,这白莲教就像是会钻地打孔的小蚂蚁,没有什么地方是他们渗透不进的。”
“这些信佛的人,就像是肥肥胖胖的小羊,最是懦弱。你觉得白莲教难对付,那是你们的手段不够厉害,我们灭了于阗国之后,把他们的寺庙全部烧了。每捉到一个僧人,就绑到闹市烧死,谁家信佛,我们就剥了他的皮,将头骨做成酒器,腿骨做成火炬,把他们的妻女拴在集市售卖。原本举国信佛的于阗,不到三年就算你掘地三尺,都找不到一尊佛像了。”
陈寿听得头皮发麻,这些骑着骆驼,头缠白巾,从沙漠出来的狠人确实有一手。至少心黑手毒这一点,是其他种族和宗教难以比拟的。
自己要是学他们,别说剿灭白莲教了,自己肯定会死无葬身之地,而且遗臭万年。
泱泱中华这么多年,从来没有哪一个人,能靠这种手段长期占据高位,而不被推翻的。
中原绝非谁狠就能镇得住的,要想统治中原,必须有好名声,即使做事没有底线,表面工作也要做好,不然难以服众。
这是一个道德感,碾压其他任何同类的种族,并非蛮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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