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第五年,也就没法站在这里批评学院的不当措施了。
就是这样的想法似乎有些既视感,他不由向哈斯塔发问:“我好像好多次都是以类似的理由安慰自己了,但我都不记得了。哈斯塔,你觉得这么想对吗?我总觉得自己在不断放低这方面的下限。”
哈斯塔回答道:“没有的事,能把丧事喜办,你是我见过最乐观的人。”
“喂,这不是在夸我吧?”
“当然不是,你想哪儿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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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索恩南境,弗拉兹的天色渐暗,提着灯笼的巡夜人开始上街巡逻。
不同于卫兵,他们巡逻的范围不局限于城内,城外数里包括最近村庄的防卫工作都在他们的职责中。每天要巡一整晚,但薪水还不如普通的卫兵,只因他们的战斗能力不强,主要作用是发现异常后向领主或领主的法师顾问报信,而不是独自解决。
两位巡夜人披着褐色的皮大衣,头上是毛绒的圆帽,深一脚浅一脚地踩在雪地中,提灯的光芒只能照亮身周五、六码的范围,更远处就是一片幽暗,耳边时不时还有夜行性的野兽在嚎叫,让人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好在他们现在的位置还没有脱离城镇太远,还有零星卫兵举着火把在道路上行走。等走过这一段,真正需要提心吊胆的路程才刚刚开始。
年轻点的曼尼忍不住挑起话头:“你知道请动执政官大人一次受多少钱吗?”
他的叔叔布罗格右边耳朵是残缺的,看痕迹似乎是被某种野兽生生咬下,昏黄的眼睛注视着黑暗之中:“怎么,不想当巡夜人?”
“难道你就想一直当下去?”曼尼呼出一口白气:“我之前以为自己会被分配到卫兵队去,那才叫了不起。”
“现在有什么不好的?虽然每个月都只能存下一磅,但足够安全,也不用去酒馆制服那些醉醺醺的北方佣兵,一不小心还有被干掉的可能性。”
“如果我学了剑术和斧术,那些野人又算什么,他们只会吐得一地都是,钱包在酒馆被摸走了也不知道,酒醒了就闹事。剑上的血迹也指不定是兔子的。”曼尼不屑道:“而且现在和前几年可不能比!我们和金苟这次的战争可是打赢了,这下领主老爷会不想办法参与到之后的追击中吗?他出征的时候总得带上一部分卫兵吧,我要是跟着去了,也能跟着缴获战利品,说不定还能挣上军功。”
“当兵没你想象的那么好。巡夜人面对的危险基本上只有野兽,而士兵却要和同为人类的敌人战斗。战斗的形式完全不一样。可能你还没来得及看到敌人,就被不知哪来的弓箭射倒了。我听说金苟的骑兵可以躺在马背上射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