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后也渐渐熟悉了这只铃铛,只是仍旧不知道它真正的用法。
然而这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
遇事不要慌,摇铃铛!
虽然连奚不知道铃铛有什么用,但一定能救命!
就像这次,连苏骄都对流浪的鬼魂束手无策,连奚死马当活马医,直接摇铃铛,就奏效了。
宝贝铃铛相当给力,一下就让流浪的魂魄有了意识,自己找到了身体。
当然,这次是起了正面效果,谁也不知道下次会不会铃铛一响,直接就给流浪的魂魄打散了。
连奚摸着铃铛,看见苏骄翻手从口袋里拿出一支笔。
这是一支白玉为身、蟠龙绕柱的细长毛笔。
笔头是一丛白色的细毛,看不出质地,但一根根笔毛柔滑细顺,随风飘逸。
苏骄右手执笔,目光凝肃。他在口袋里掏了掏,似乎在找什么东西,但找了一会儿,他忽然脸色大变,低呼:“艹,居然忘带了!”
连奚蹙眉,正要说“实在不行我来摇铃铛”,却见苏骄心一狠牙一咬,抬起了自己的左手拇指,然后……
一口咬了下去!
矮子室友疼得眼泪汪汪,但不想浪费这新鲜的血,立刻用毛笔蘸起指尖流出的血。他信笔挥毫,在空中写下两个大字,同时口中念念有词:“混元江边玩,金刚列两旁。千里魂灵至,急急入窍上!”
“魂兮归来……”
“魂兮归来!”
一阵阴风从地而起,卷住了流浪的魂魄。
流浪的魂魄慢慢张开嘴,咿咿呀呀地叫唤起来,似乎还想挣扎。
矮子室友目光一凛,沾着血的手掌向前一拍,将自己在空中写的那两个血字拍向流浪。这两个字黏到流浪身上的那一刻起,他顿时不再挣扎,乖巧地低着头,跟着风一路向上飞,飞到医院病房的某个窗口,嗖的一下钻了进去。
过了几秒,苏骄面露喜色,得意地转头:“怎么样,成了,牛逼吧!”
连奚没有吭声,默默地看着他的身后。
苏骄顺着他的视线一看,只见两个血色大字从空中飘了回来,正巧落在苏骄的脑袋两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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