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2章我是金手指!(六)

城市里找到了一个江羽自认为合适的宿主。

丁凝,无父无母、没有亲朋的可怜妹子,从小就在孤儿院长大,因为当时孤儿院的院长捡到丁凝的时候是在丁香花下,所以姓丁。

孤儿院院长在捡到丁凝之后就将丁凝带回了孤儿院,然后这一养就是十八年,直到丁凝在考上大学能够自力更生之后这才搬出了孤儿院。

丁凝身为一个孤儿,从小就有点沉默寡言不喜欢跟人沟通,博士毕业之后因为不善言辞所以找工作就成了难题。

丁凝是一个非常有才华的人,这些年虽然因为没钱所以接触到的网络比较少,但是丁凝也知道近些年网络小说的发展有多迅速,毕竟周围的同学有很多喜欢看网络小说的。

如此,丁凝就萌生了一种写一部网络小说试一试的念头。

丁凝狠了狠心用自己给打零工赚来的钱给自己买了一台二手的笔记本电脑,一下就扎进了网络小说的海洋里。

就这样丁凝一边了解着网络小说的行情,一边构思自己的小说,一年以后一位崭新的网络小说大佬诞生了。

小说赚了钱,有了收入来源,丁凝就彻底不想出去了。

出去干嘛?反正出去了也不跟别人交流,坐在家里一台笔记本电脑能够搞定的事情为什么要出去?

而且在家里沉迷学习不好吗?研究生都毕业了博士学位还远吗?这样还省的无聊。

所以丁凝就开始一边码字写小说一边攻读博士学位,因为当年丁凝是直接保研进了国内名校而且还是费用全免的那种,所以丁凝有这方面的门路,学术界的大佬丁凝也算是认识几个,而且读博也算是一种提升自己的自己顺便打发时间的方式。

至于博士生导师之类的问题,丁凝表示导师能吃?导师有啥用?难道我自己学不了吗?难道我自己做不了研究吗?难道我不够聪明吗?导师除了在我需要的时候有用其他时间都没用!

自学!必须自学!

大概是以前真的穷怕了,丁凝每个月除了吃穿用度买资料和课程之外就是给孤儿院打一笔钱,之后丁凝就会将剩下的钱全部存起来,就这样六七年之后丁凝凭借着稿费和变卖小说的各种改变权赚来的钱给自己买了一套六十平所有的公寓。

有了自己的小窝之后丁凝就更不想出去了,又过了多年丁凝收获了几个能拿到手的博士学位证书,至于那些拿不到的那就拿不到吧!

反正读这个也是为了打发时间,能不能拿到手都无所谓,只要时间打发过去了就行。

于是丁凝就更加满足了,收入来源有了,小窝也有了,打发时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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