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之所以说是“第二大股东”,
那是因为,把所有永乐管理团队的股份加起来,还是超过易趣的。
陈晓本人的持股才12.4%。
另外,永乐的总市值不过47亿港元,隋波又不准备让它退市。
换言之,只要拿到拿到51%的股权就足够控股永乐了……
所以,如果真想收购永乐……,易趣干嘛要和国美玩这种竞购?
直接从股市上,发起要约收购就好了!
真要比资金实力,国美老黄能抢得过他隋波?!
没看前世国美收购永乐,大部分都是用股票,现金才用了4亿……
现在国美的摊子铺的那么大,老黄手里也没钱!
而且,陈晓想卖掉永乐,没问题。
不过你没经过易趣这个大股东,就先和老黄谈……
真当大股东没脾气?
说白了,
还是之前易趣一直都没有参与永乐的具体运营。
说是战略投资,但对永乐的控制力很低,
以至于陈晓这种,对资本市场的玩法不够熟悉的人,产生了错觉……
他还觉得,永乐是他自己的呢!
再回想起前世的“国美之争”,
陈晓在期间的一系列举措,表现出的对资本的盲目信任,和对公司治理结构的漠视,忽视了自己“代理人”的身份,竟然以为小股东可以去挑战大股东……
最终惨败离场。
这就表现出了,他在商场上的精明强干之外,
对资本市场和现代企业制度中,那些基础部分和“微妙”部分的认识,是多么的无知!
当然,以隋波如今的身份。
自然不会当着陈晓的面,把事情挑开了说……,大家都是体面人!
他这次来,主要就是看看,
陈晓是不是真像前世一样,准备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