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早些少年时,
……
从前的日色变得慢,
车、马、邮件都慢,
一生只够爱一个人。”
白夏儿手中握着一条丝帕,上面歪歪扭扭写着一首诗。
她望着远处缓缓离开的长城风骏,眼中已迷离一片。
他记得。
他原来都记得!
白夏儿咬着嘴唇。
十年前两个总角少年在西子湖畔天真烂漫的模样还仿若昨日。
那些笨拙的海誓山盟言犹在耳。
那个分享的肉馒头的香甜还萦绕在舌尖……
“小姐,你哭了?”
吉莉安悄悄伸过脑袋,惊讶地道,“小姐,这丝帕上的汉字好丑!比吉莉安的汉字还丑!”
白夏儿破涕为笑,举起粉白的拳头在女仆的脑袋上轻轻敲了一下:“笨蛋吉莉安,他是故意的,这是他小时候的字体,只有我认识!”
“是这样的吗?”
吉莉安抱着脑袋更加好奇了,“小姐,让吉莉安念念这首诗吧!”
“不行!”
白夏儿连忙将丝帕小心翼翼地叠好,藏进肚兜里,“不是小瞧吉莉安哦,但是你不能念他的诗……”
……
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
朱富贵献上自己精心创作的小诗,果然扰乱了白姑娘的芳心。
说句实话,朱富贵被白夏儿看到《从前慢》这首诗的反应吓了一跳。
朱富贵知道木心这首矫情的小诗很好用,可白夏儿看上去不像那类无知少女啊?
与白姑娘接触也有一年多时间了。
两人在一起工作,一起吃盒饭,一起为了一段剧情和表演方式争得面红耳赤。
朱富贵自认为对于她还是十分了解的。
没想到她骨子里居然还是个文艺女青年?
又或者……
是爱情让她降低了智商?
正所谓这个世界上没有男人能抵得住朱大帅一炮,也没有女人能抵得住朱小帅的一笑,帅逼就是能为所欲为。
朱富贵觉得一定是自己的颜值给木心的破诗加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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