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几个菜了。”
这么一行小字,虽然数起来不是特别多,但是如果是刻在萝卜上的,还真是有些难度,至少,需要不少的时间和精力。
可那字,绝对还是厉凌烨的字迹。
那男人难道今天没有去公司上班?
送她到了T大就回去水香榭里煮了这一餐饭?
嗯,回水香榭的可能性更大一些,毕竟,水香榭距离T大很近很近的,走路就可以了。
连车都不用开了。
想到他可能为了送她这午餐连班都翘了,白纤纤有些不好意思了起来。
就如他说的慢慢的享用着,忽而就发觉,这是她吃过的最美味的午餐。
果然温暖牌的午餐是花钱想买也买不到的,她喜欢。
从前都是她煮饭给他吃,现在厉凌烨也能照着菜谱象模象样的给她煮一餐了,吃起来就特别的欣慰。
两菜一汤一饭,白纤纤吃的干干净净,粒米都没剩。
拿起那束百合,忽而就发现,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自家男人居然就成了那种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人物了,简直是全能的完美的男人了。
于是,中午的午休,白纤纤失眠了,就靠在椅子上傻呆呆的想厉凌烨。
明明昨晚上今早上还在一起,可她就是想他了,仿佛很久很久没有见过似的。
就连下午的课,都上的心不在蔫的。
下了课出来,她怀里的那束百合一样是校园里学生注目的焦点,可白纤纤已经习惯了。
自家男人送她的花,她收下是理所当然的。
她又不是小三,她就是可以明目张胆的秀自家老公送的花。
走出阶梯教室,她扫了一眼周遭,然后,决定遵从自己的内心,就去每次下课后必会走的那个T大南门离开。
想到就要见到厉凌烨了,白纤纤又是心头小鹿乱撞了。
想男人了。
很想很想。
虽然她这是犯贱的表现,可她乐意呀。
有钱难买她乐意,她乐意就好,管他其它人怎么看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