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是一本厚厚的硬壳书是我的宝贝。是去年二叔带回来的。这本书仔细被牛皮纸包了书皮,书皮上还用毛笔端正地用小楷写了书名。内页有些磨损,也发黄,起了毛边了,一看就有很长的年头,扉页用繁体字印刷着中华书局出版,还盖了一枚印章,由于年代久远印章已经失去了当年的光泽,我仔细研究过也不知道这枚印章上是什么字。但是书的内容我却十分感兴趣,虽然全文都是用半文言文写成,但是还是难不倒我这个偏科严重的高中生。这本书书名叫《新疆游记》,是民国时期一个叫谢晓钟的官员写的日记。我看了三十多页,就被深深地吸引了。这本书给比二叔对新疆的描绘可精彩多了:五颜六色的穿戴打扮的姑娘,沙漠中废弃的城池,空旷无人的阳关大道,狼哭鬼嚎的戈壁烈风......,我决定把这本书好好珍藏起来,当做射雕英雄传中的九阴真经加以修炼,如果实在混不下去了,这本有年头的书看样子还能卖几个钱吧?
这些闲书开阔了我的眼界也带偏了我的思想。我的眼里不再有枯燥的数学,呆板的物理,只有一个个遥不可及却又活灵活现的地名与人物,和一些传奇的故事,我急切地盼望成为故事里的主角。
简单说明一下,在农村我其实算是一个又聪明又浑浑噩噩脑子里又满是奇思幻想的孩子——这一点每次在人生重要关头都救了我。所以其实上高中对我也算是个顺理成章的选择,一则遂了我那可怜的老爹老娘的一丝念想,一则我的心思在小曼身上。小曼家在镇上,父亲是干部,我上初中时就着了魔式地喜欢上了她。
上高二后,我的处境很不妙。考大学以我的成绩基本无望;从不抽烟的爹得了一种肺病,脸经常憋得通红,40多岁的年龄农活眼看是做不下去了;对我打击尤其大的事我是全班第一个发现小曼谈恋爱的——对象是家里在街上开录像厅兼台球室的胖三,这小胖子经常在下自习后鬼头鬼脑地隔着学校围栏给小曼送东西,从此胖三就成为了我假想的死敌。
我和小旺、米九几个死党很久以前就讨论过将来。小旺初中毕业就跟同村的堂弟去了上海,米九高中上了一年就辍学去了广东,高二那年春节我们又见了面,小旺和米九都穿了一身簇新的西装,神气活现的,但是我却一点也不羡慕,小旺右手少了小拇指,说是机器扎掉了,而米九村上传言说抽上毒了,我们共同的话题少了很多,从此我对南方充满了恐惧。
“来新疆吧!”新疆!新疆!二叔描绘的的新疆对我充满了诱惑:活好找,钱好拿,闲了可以到草原上玩玩,沙漠上溜溜,神仙一般的日子。在村头的小卖部里,五六个像我一样不安分的年轻人听着二叔打给我的电话眼都直了。二叔甚至说买了BP机,并告诉了我一串号码,叮嘱我有事给呼他,现在在一个叫哈密的地方干工程,千万别给其他人说他的事“亲戚太多,照顾不过来。”
罪魁祸首还是那个嘉陵摩托车。那辆摩托车本来好端端地停在二叔的堂屋里,我那天神使鬼差地翻出了钥匙,一踹,竟然突突地着了。我犹犹豫豫地在院里转圈子,小旺的弟弟一下子跳到了后座上,嚷嚷着去集上玩,我脑子一热就往集上开,过村口的小桥一看对面来了一辆手扶拖拉机一慌就冲进了渠里......
渠有一米多深,我的腿被车把豁了个大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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