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我曾有一剑 第二十二章 庄家

陈云烨游走天下几十年,早已经养成了两个习惯,稳,以及慢。

陈云烨无论做任何事情,都讲求这两个字。

吃饭要一粒米一粒米的吃,水要一口一口的喝,骑马从来不舍得让马跑,自从有了陈云烨,金塘才知道,原来自己可以走的比马还快,做那事情之前还要先让自己围着贺丘城转悠一圈最后才去鸣凤楼只为让自己更好的迸发,至于做那事的时候,那就更要慢了。

金塘看着这个一路上先是骑马后是乘车还走的最慢的陈云烨此时竟然脚步匆匆,跑过一条又一条小巷,转过一个又一个街角,金塘觉得,陈云烨终于浪子回头意识到了自己给他们到玄火书院到底耽误了多少的时间,陈云烨已经幡然醒悟,决定从现在开始,改掉自己拖沓的习惯,马不停蹄赶往玄火。

金塘是个急性子,老想着早点回到玄火,可是偏偏陈云烨实在是走的太不着急,现在看到陈云烨的匆匆脚步,这让金塘原本已经有些崩溃的心,得到了些许安慰。

陈云烨在江门镇的巷弄之间来回穿梭,的确是脚步匆匆,在某种意义上,可能真的也可以算作是浪子回头的吧!

只是,这跟金塘想的,可是差出去了十万八千里!

陈云烨循着记忆,又转过一条小巷,已经有些灰头土脸快要泄气的时候,忽然看见的却是码头上的几艘小船,但是就是这个时候,陈云烨非常确定,快了,快到了。

因为虽然那位红颜的家不在小湖码头边上,可是一定在附近。

记忆中他清楚的记得,当年他们二人,出了庄家府邸,拐过一个街角,就可以看见这个湖边上的小码头。

让陈云烨记忆犹新的地方可不会是在这个码头,而是在于两个人曾经在湖边一起做过的那些,事情……

陈云烨站在一栋府邸门前,朱红大门光鲜亮丽,看起来不仅给人一种豪气华丽之感,同时还散发有一种古色古香,很有书香气的感觉。

陈云烨站在门前,伸出去的手伸到一半,朱红大门自己开了,出来了一个秀美的少女,陈云烨看着少女,果然,除了少女的年龄一看就和她不相符以外,剩下的都是似曾相识。

一头长发,大大的眼睛,一双小嘴巴儿,看着就甜。

高高的鼻梁,眼眸一眨一眨,瘦瘦的身材,个子不能算高,但也不矮。

陈云烨一生纵横情场,什么人没有见过,却唯独这江门镇的几个女子,一生都不曾让他忘却。

想着这一生游历天下究竟遇到了多少人,可最终记在心里的,也就那么几个人,老人家顿生一种人生沧桑之感,突然有些落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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