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二章 人被蚂蚁吃了

我们走在丛林间,听水墨说着这次行动要对付的恶灵。

据水墨讲述,它们本身的形态只是那种常见的蚂蚁,个头差不多黄豆大小。乍眼一看,没什么特别之处,但是它们的智商极高,步速极快,而且对人类的鲜血非常敏感。

它们食人的原因很简单——为了摆脱自己渺小的蚂蚁外观,进而获得新生。

如果你不小心划破了手指,没有及时处理止血,而这时恰巧它们又在你的周围,当它们嗅到血腥后,会先尾随,等到周围没有人时,就会爬到你的身上,只是轻轻的咬一口,你就会瞬间失去意识昏厥。

所以它们袭击人,通常都是在深夜。

它们为了等待时机,会遍布在我们所处的空间里,而这个“时机”就是鲜血。

“咬人一口就可以摆脱渺小,获得新生?”我不解,“ 蚂蚁就那么一点大,别说吃人了,一只苍蝇就够撑死它了。”

水墨道,“你经历这么多事后,怎么还跟卓憬一个思路?”

水墨挖苦我一番后,又解释说,它们每咬人一口,身体也会随之变大一些,整个人吃完后,它就会变成那个人的模样。

知道它们这种恶灵的,都称它们为蚁人。

人被吞食的整个过程大概就几分钟的时间,而且可以说是毫无痛感的,用水墨的原话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莫名其妙的就失踪然后被重生了。”

“被重生”,这个“被”字说的实在诡异。蚂蚁吃完我,然后变成“我”,而我还完全不知情。也就是说,一个人在毫无意识,防备,和反抗的前提下,被强迫“破茧成茧”,而蚂蚁则是“破茧成蝶”。

我听得不寒而栗,越发的觉得这个世界,原本比我想象中的还要疯狂迷幻,不知道那些失踪人口中,有多少人是被这样生吞的。

我问道,“它们变成人类之后,都会回到动物世界里吗?”

水墨点头。

“没有例外?它们没有一个会想留在人类世界里?”

“人形只够支撑蚁人几天的时间,它们必须要在这个时间里尽快赶回来。只有这里的磁场,才能让它们永久活下去,不然期限一到,它们就会变成一具腐尸。”水墨道,“别的不说,连你都喜欢这里,它们又怎么会舍得离开?”

“那你说一条人命,能饱腹一辈子是什么意思?吃完人回来后,光晒晒太阳喝喝西北风就能填饱肚子了?”

心道,怎么可能会有这种只靠取天地之灵气,吸日月之精华就能果腹一生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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