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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大祸?张文博下套?
啧,这事看来大了!
“……慢慢说,咱们不急,好好说说,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陈哥,事情的来龙去脉……是这样的……”
……
自陈东青离开年市,电脑的名气便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的人,过来体验电脑。
仓库的货没多久就卖完了,后来张文博很快就补了一批仓库的货,还和他们说,他那里有多少就提供多少。
让刘大海一伙人,敞开了卖货,有多少就卖出去多少。
没想到,这就埋下了伏笔。
刘大海几人,便计划着,往大了推广,周围几个镇区,也统统做出了生意。
不过因为电脑比较昂贵,跨地区进行销售,很多人不放心,所以找他们签了定金条约。
这定金条约,作为生意人,接触自然是不少的,就算是普通人,偶尔也会有一定的了解。
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刘大海、方文杰、陆千凡,这三个留守在年市的,在一起谈了一下,也觉得没有什么问题,便签订了定金条例。
毕竟是做生意,这个定金对他们来说,也是个保险。
当时觉得还没什么,后来就越想越奇怪。
要说这个定金,一般是对卖方有利的,也一般都是由卖方提出来的,从买方提出之后,就让人觉得很奇怪。
定金合同采用书面形式,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相当于白给了卖方一笔钱。
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而偏偏!
就是这个定金!狠狠地坑了他们一把!
这个定金的陷阱,要从听张文博说货要多少有多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