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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童七叔以前主要做蓑衣,这棕榈扫帚,他也就这几年偶尔做做。
虽然平时不甚来往,但白手对童七叔印象不错,所以上次分田时才愿意跟他换田。
“手,你找我有事?”
“我找丁老师。”白手小声问道:“七叔,丁老师在家吗?”
“在呢,一准是在看书。”
童七叔有七间单层瓦房。一间是堂屋。西边三间,老两口和儿子及年迈的老母住,多余的当仓房和厨房。
东边三间,一间是未出嫁的两个女儿住,另外两间,就是丁老师的房间。
丁老师在童家已租住了整整十年。
后来丁老师出钱,自开了一个门,还搭了个小阁楼。
白手知道,丁老师最喜欢做的事,就是坐在小阁楼里看书。
童七叔冲着小阁楼的方向喊道:“丁老师,有人找你。”
白手谢过童七叔,走到丁老师门口等着。
过了一会,门打开,丁老师就站在门口。
丁老师见是白手,微笑道:“小白同学,稀客稀客。”
同学一词,让白手紧张,马上联想到自己干过的坏事,竟红起脸说不出话来。
“进来吧。”丁老师转身就走。
白手不敢越雷池一步。
丁老师停下回身,面带微笑,“说,为什么不进来?”
“丁,丁老师,村里人都不让我进屋的。”
“我不是你们村的人呀。”
还真是的,丁老师从上山下乡开始,户口就不在大队,人家的户口挂在县里某个单位,比公社的人都还要牛气。
“还有,丁老师,你家里全是书。”
“哦,什么意思?我家里有书,也是你不敢进门的原因?”
白手不好意思的笑笑,“这个这个……书和输同音。我是做生意的,怕输呢,怕被你的书沾了输气。”
丁老师从微笑变成轻笑,“哧哧……你不进来,怎么有机会拿走你那个检讨书呢。”
提到检讨书,白手立即泄气,一点反抗的勇气都没有了。
没错,丁老师家就是书多,是她从老家搬来的,听说有好几千本。
听说有的书,很旧很厚,都可以拿来当枕头用。
白手读书时成绩挺好,但平时不喜欢书,对书没有感情。